“抄袭我的作品拿了一等奖!”当事人回应!艺术教育的失格与警示
更新时间:2025-12-08 10:08 浏览量:3
一幅曾获省级优秀奖、被美术馆收藏的版画,连作者署名都未更改,就以完全相同的面貌在另一所高校的展览中夺得一等奖。
抄袭者连原作者“逸玄之书”的签名都原样照搬,作品相似度几乎达到100%。
这起发生在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的抄袭事件,远非一句“模仿”可以轻描淡写。当一所艺术院校在其官方展览中将抄袭作品评为最高奖,暴露的不仅是一个学生的诚信问题,更是整个艺术教育生态的深层隐疾。
风波起于社交网络。网友刘先生发布的一则帖子引发关注,他指控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一名大二学生,抄袭其版画作品《最美侗寨》。
刘先生的这幅作品创作于去年,曾获贵州省省级展览优秀奖,并被六盘水美术馆正式收藏,具有明确的作品认证和版权归属。
抄袭事件令人瞠目的是其“完整性”。抄袭者不仅复制了画作的全部内容,连刘先生的个人印记“逸玄之书”也一并抄入画中,未作丝毫改动。
这幅“复制品”随后参加了由该校艺术创作委员会、图书馆、校团委联合主办的《世界读书日版画藏书票作品展》,并在近200幅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
面对舆论,涉事高校作出了回应。校方表示,已与涉事学生谈话,学生承认“模仿行为”且“模仿程度较为严重”。
学校采取的措施包括: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原作者真诚道歉并书写道歉书、撤销所获奖项,并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
在解释学生行为时,校方工作人员提及“学生年纪较小,可能在版权保护等法律意识方面存在认知不到位的情况”,并表示今后会加强相关教育。
同时,校方表达了对学生个人信息的担忧,认为过度曝光可能给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学生带来沉重心理负担,呼吁外界给予宽容。
刘先生的原作。图源九派新闻
校方的回应看似及时,实则经不起推敲,暴露了艺术教育中责任意识的模糊地带。
首先,将抄袭轻描淡写为“模仿”是核心概念的混淆。艺术学习中的“模仿”或“临摹”,是训练技法的必经之路,但前提是明确标注学习对象,且不用于谋取不当荣誉和利益。将他人完整作品直接署上自己名字参赛并获奖,已完全越过红线,是性质明确的抄袭与学术不端。
其次,“年纪小、认知不足”不能成为免责的托词。一名大二学生,作为接受高等艺术教育的成年人,理应对“原创”这一艺术创作的生命线有最基本认知。版权意识淡薄,恰恰反映了学院在基础伦理和法治教育上的缺失。
与校方对抄袭的温和处理形成对比的,是其对学生个人信息可能被曝光的高度紧张。保护学生隐私固然重要,但这不应冲淡对抄袭行为本身的严肃处理。真正的“宽容”,是给犯错者改正的机会,而非降低错误的成本。
成都这起事件并非孤例,它撕开了艺术教育领域抄袭痼疾的一角。
今年6月,泰山学院50余名学生因在“第九届米兰设计周”比赛中大规模抄袭被查实,相关奖项被撤销,四个学院遭赛事组委会禁赛三年。如此大规模、有组织的抄袭,更暴露出从学生个体到指导教师、甚至学院审核机制的整体性失守。
抄袭的根源,往往与“评价体系”的异化紧密相连。正如泰山学院事件的举报人所指出的,这类竞赛奖项常与“师资评定、毕业生推优、研究生推免”等现实利益深度绑定。当荣誉和利益凌驾于创作本身,走“抄袭”这条捷径便成了部分学生的选择。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当前艺术教育对“创新”理解的偏差。西安美术学院一位副教授指出,当代书法(可延伸至其他艺术门类)创作中存在为求新而求新的风气,有时导致形式大于内涵,忽视了传统艺术“入古出新”的扎实路径。当学生缺乏真正的创造力,又急于获得认可时,抄袭就成了最便捷的“产出”方式。
目前,公众号“成艺艺术创作”已删除相关获奖公示文章。
事件中,原作者刘先生展现了可贵的格局,他选择“给对方一次机会,不再追责”,但同时也坚定地表示“不愿默认抄袭这种风气”。这份宽容与原则的平衡,值得整个艺术教育界深思。
一所艺术院校,若不能成为滋养原创的沃土,反而让抄袭之作登堂入室、摘得桂冠,那无疑是教育最大的失败。
艺术的尊严,始于对每一根线条、每一抹色彩原创性的绝对尊重。这份尊重,需要教育者用最严谨的态度,刻入未来艺术家的基因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