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女子怒怼“老法师”偷拍腿和胸?如何街拍该说清楚了
更新时间:2025-04-17 17:38 浏览量:6
不妨以此番热议为契机,厘清街拍该守住的边界和规范,让摄影艺术在合理合法的轨道内传播美好
“天天拍小姑娘的腿小姑娘的胸,安福路街拍的风气就是被你们搞坏的。”近日,一段“女子怒怼老法师偷拍”的视频在网上火了。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新闻坊报道,这段视频拍摄于上海安福路,这里有着“街拍的宇宙中心”之称,在此活跃的还有不少手持“长枪短炮”进行街拍的老年摄影爱好者,他们也被称为“老法师”。
上述视频发布者因在街头被拍,感觉到了镜头的冒犯,怒怼拍摄者,其犀利、逻辑清晰的言辞赢得了不少网友共鸣,“姐妹你好勇敢”“支持小姐姐”。但也有人表示,只要不损坏被拍者的形象,不做商业用途,没必要态度那么激烈。
街拍这种形式,近年来逐渐成为一种传递时尚元素的街头文化活动,一些摄影师致力于发现生活中的美,以街拍的形式拓展摄影艺术。相对于摆拍来说,街拍作品看上去更加生动自然,更有生活气息,因而受到很多人喜爱,不少“街拍达人”也因此走红。
不过,随着街拍的流行,争议也随之而来。在一些大城市的特色街区、繁华商圈,街拍的“长枪短炮”都很常见。有人对此表示厌烦和无奈,觉得去这些地方已经不能安心逛街了,因为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拍,万一被拍,照片或视频又会被用作什么用途?
这些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如果有人以“街拍”之名行“偷拍”之实,以某种“擦边”的形式为自己吸引流量,谋取利益,那便是赤裸裸的侵权。
此次事件中,媒体采访到双方当事人,被拍者张女士认为,对方拍摄角度比较低,自己明确表示拒绝还是被拍了,且镜头聚焦的部位让她感到不适,女生穿裙子腿下面部位容易走光。对方相机里的拍摄主体,主要针对年轻漂亮的女生。拍摄者则表示,自己起初要拍摄的人物并非张女士,后来拍她时被她很凶地制止。自己平时并不会针对女性的具体部位进行特写拍摄,而是一直在记录城市人文等。
从双方的言语中,不难看出,对于要不要被拍、怎么拍、是否令人不适等,在拍摄者与被拍者之间存在一道分歧。每个人都享有肖像权,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就是说,未经同意的街拍乃至后续发布传播,可能涉嫌侵权。
但由于街拍具有一定隐蔽性,很多人又不想在公共场合与人发生争执,因而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没有鼓起勇气制止他人拍摄。也正因为此,“女子怒怼老法师偷拍”的视频才能引发共鸣,让不少人觉得说出了自己想说而不敢说的心声。
事实上,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与合理街拍并不矛盾。近年来,已经有很多摄影师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拍摄前或拍摄后征得被拍摄人的同意,并告知作品的用途。这就很好地兼顾了街拍艺术的表达和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归根结底,无论“时尚”还是“艺术”,都不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对他人权益的尊重,也体现出一个人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意识。不妨以此番热议为契机,厘清街拍该守住的边界和规范,让摄影艺术在合理合法的轨道内传播美好。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土土绒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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