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评审机制 促进书法良性发展
更新时间:2025-04-20 13:13 浏览量:8
健全完善评审机制 促进书法良性发展
向彬
注:原文发表于2025年4月15日《书法报·书画天地》第4版
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展览在当前产生了无可争辩的影响,尤其是书法兰亭奖和全国性届展更是成为了所有投稿作者竞相追逐的桂冠,一旦入展,就能从众多书写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地书法界的新生宠儿;若能获奖,即可名倾书坛,大有一战封神的荣誉。因此,只要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每次公示入展名单,都会引起广大书法相关人士的高度关注,而一旦发现入展作者有代笔或抄袭嫌疑,评审公正性就会引起质疑,各种口诛笔伐接踵而来。那书法展览究竟该如何评审才能推进中国书法的良性发展呢?笔者认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作相应改进。
一、建立合理的评委专家库
评委是所有书法展赛中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如何建立评委专家库?每次展览如何遴选评委专家?如何管理、监督和考核评委专家的评审工作?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当前,中国书协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专家委员会,担任书法篆刻展的评委主要由历届专委会相关委员担任,这样组建出来的评委库看似合理,其实也存在一定漏洞。一是评审专家库成员相对稳定,这些专家容易成为投稿作者亲近的目标;二是有些专家举办各种投稿培训班,不仅使其作品容易成为投稿者模拟范本,各种潜在的利益输送也会影响其评审公正性;三是国内很多适合担任评审的专家没有机会参与评审,评委专家库得不到新鲜血液的及时补充。因此,在既有专委会基础上如何不断吸收新的评委,建立更为健全的评委专家库,并在展览评审前合理遴选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监督其评审工作,这些问题都值得中国书协高度重视。
二、提升评委的书法综合素养
当前评定一件书法作品能否参展,主要停留在作品的笔法、字形、章法和墨色等形式语言层面,对书写内容的诗文境界与书法艺术风格是否相匹配完全不作任何考量。投稿作者为了提高作品的命中率,也经常在所谓“展览专家”指导下,从往年入展和获奖作者中寻求作品的尺幅样式,换一个字数相同或相近的书写内容简单套用既有的创作模板,最终形成一件看似完整无缺实则没有任何原创价值的复制粘贴性作品,导致很多重要展览的作品,所展出的是大批没有书写者独立精神品格和审美趣味的艺术形式与空洞躯壳,甚至不少作品还是参展者长时间一成不变的自我复制,这些没有艺术灵魂的同质化躯壳大大贬低了展览的价值意义。因此,提升评委的书法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是做好评审工作的前提,只有独具慧眼的高水平评委才能评审出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优秀作品;也只有对书法本体有深入研究和对书法发展有全面认知的专家型评委,才能评出既有传统积淀又有时代精神的原创性书法艺术作品。
三、完善评审处罚机制
书法作品能否入展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艺术水平的优劣评判,而判断一件作品的艺术高低是存在审美差异的。因此,即便所有评委没有任何私心,作品能否入展也是评委们根据其艺术造诣和审美喜好做出的比较性评定,很难保证让所有人认为其评审是绝对公正公平。而一旦个别评委夹带私心或协助投稿作者做违规操作,将对整个展览评审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尽快完善评审处罚机制显得十分必要。在以往的入展和获奖公示期间,一旦被举报的入展或获奖作品存在抄袭或代笔问题,只是取消入展和获奖资格,并没有对书写者作更为严厉的处罚。如果中国书协建立了非常严格的展览处罚机制,评审工作将会更加透明公正。如一旦发现投稿者存在一次抄袭、代笔或其他舞弊违规问题,禁止该作者终生不得参展,不得加入中国书协;如一旦核实评委存在违规问题,终生不得担任评委,并开除其专委会委员资格和中国书协会员资格,如果存在受贿等其他更为严重的问题,还要追究其违法违纪带来的相关责任。
当然,展览评审不仅仅是做到公正无私就可以促进书法良性发展的。如何通过展览让书法创作者在掌握精湛书写技能的基础上提升其文化素养和美学境界,在继承经典书法传统的基础上融入个人的审美趣味和时代精神,书写出真正具有个人艺术特质和精神情感的原创性作品,才是当前书法展览和评审的意义所在。也只有这样,书法艺术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承担应有的文化使命和时代担当。
作者:向彬,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教育书画协会理事兼高等书法教育分会副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