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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人类至高的艺术

更新时间:2025-12-19 22:36  浏览量:2

音乐是人类至高的艺术

摘要

本文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释、道、易、中医等思想体系,结合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并融入《宇心经》哲学体系、《中国心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理论框架及实践指导体系以及“三息主义”实践技术体系,系统论证“音乐是人类至高的艺术”这一命题。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贯通天地人三才、调和身心性三层、融摄德智体美劳五育的综合性精神实践。本文提出,音乐的至高境界在于同时抵达“宇宙之音”与“本心之音”,二者同源同振,构成了艺术体验的终极维度。它超越语言与逻辑的局限,直指本心,唤醒天人合一的整体性心性,是人类文明中最为深邃的生命表达与宇宙回声。

关键词:音乐;至高艺术;宇宙之音;本心之音;中国传统文化;宇心经;中国心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三息主义

引言

在人类艺术创造的浩瀚星空中,音乐以其无形无相、直击心性的特质独耀光华。古今中外哲人皆对音乐赋予极高地位,然其理据多偏于一隅。本文试图打破学科壁垒,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根脉,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视野,以中国心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方法,建构一种立体、融贯的音乐哲学阐释。音乐之所以为“至高艺术”,非因技艺之难、形式之美,而在于其能最直接地触达人类存在的双重本源——向外,它共鸣着“宇宙之音”,即天地万物生成运化的根本律动;向内,它叩响着“本心之音”,即人内在清净无染的心性本体。正是在这内外共鸣的刹那,个体生命得以超越有限,融入无限,实现最为完满的艺术体验与精神升华。

一、儒释道易医:音乐作为“天地之心”的文化显化、身心性整合机制及对至高双音的追寻

(一)儒家:礼乐教化中的“中和”之道、社会伦理共鸣及对“天下大和之音”的追求

儒家将音乐置于政教体系的核心,《礼记·乐记》明言:“乐者,德之华也。”[1]音乐在这里不仅是个人情志的抒发,更是社会伦理的声波化呈现。“乐统同,礼辨异”,音乐通过其旋律、节奏与和声的“和合”特性,潜移默化地调和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张力,促进“群居和一”的理想秩序。儒家强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音乐的审美过程即是情感的中和训练,使人归于“温柔敦厚”的君子人格。孔子闻《韶》而“三月不知肉味”,其深意在于,《韶》乐不仅形式完善,更承载着尧舜圣王“尽善尽美”的德政理想,它让听者通过声音触及了一种理想的社会秩序与宇宙和谐,即一种“天下大和之音”。这既是儒家伦理世界的“宇宙之音”,也是仁心发露时的“本心之音”,是“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境界的感性显现。

(二)道家:天籁齐物中的“自然”之境、宇宙频率同步及对“大道希声之音”的体悟

道家思想则从更高维度揭示音乐的本质。《老子》提出“大音希声”[2],《庄子》区分“人籁、地籁、天籁”,将“天籁”视为万物自发、合乎大道的自然之声[3]。真正的音乐创作与欣赏,是放下人为造作,让心性成为宇宙振动的共鸣腔。道家所追寻的“宇宙之音”,即是这无声之中蕴含的、创生万物的“大道之音”。而体悟此音的关键,在于向内回归“致虚极,守静笃”的本心状态[2]。当本心虚静澄明,便能“听之不闻名曰希”,感知到那超越一切具体声响的永恒背景音——宇宙自身的呼吸与脉动。故道家修炼强调“听息”“守静”,实则是通过调伏心念的杂音(人籁),让“本心之音”(性明觉知)浮现,进而与“宇宙之音”(天籁)合拍。音乐在此成为引导修行者由“有声”入“无声”、由“有心”入“无心”的梯航。

(三)佛家:圆通法门中的“音声海”、心性觉悟及对“自性圆通之音”的证入

佛家,特别是大乘般若与禅宗传统,对音声有深邃的般若观照。《楞严经》中观音菩萨“耳根圆通法门”,揭示通过“反闻闻自性”可证悟圆通[4]。一切音声,究其本质,皆是“缘起性空”的幻化。所谓“宇宙之音”,在佛家看来,是法界缘起生生不已的动态显发,是“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华严音声网。而要真切领悟此音,必须“反闻”——不再追逐外在声尘,而是回头照破能听之性。当不再执着声音的相状时,那能听一切声音却又如如不动的“闻性”(即“本心之音”)便豁然现前。此时,内在本有的“自性圆通之音”与外在无尽的“法界缘起之音”无二无别。禅宗公案中“闻击竹声而悟道”,正是外在的偶然一声,触发了对内在本觉的刹那认取,顿悟“声即是心,心即是声”的不二妙理。

(四)易学:律吕象数中的“宇宙图谱”、时空能量编码及对“阴阳谐振之音”的模拟

《周易》及汉代象数易学将音乐与宇宙生成结构紧密关联。“律历合一”思想认为,十二律吕与十二月、十二辰、二十四节气乃至六十四卦相配,构成一个精密的宇宙能量周期图谱[5]。古人制律,旨在以人声乐器模拟天地阴阳之气升降流转的节律,此即人工所近的“宇宙之音”。而这一模拟行为本身,要求创作者与研究者必须使自己的心神(本心)极度清明与专注,方能“以心合天”,把握那精微的象数规律。因此,最高妙的易学音乐(如相传的《周易》旋宫乐),不仅是天地节奏的再现,更是创作者“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的本心在音律中的展开。聆听这样的音乐,听众亦需调心静息,方能在音符的阴阳推演中,感受到天地交泰、万物化生的“谐振之音”,并在此过程中,使自己的生命节律(本心之节奏)与天地节律趋于同步。

(五)中医:五音疗疾中的“身心药石”、气血调和艺术及对“性命中和之音”的运用

中医理论将音乐直接纳入医疗体系。《黄帝内经》系统阐述“五音”(宫、商、角、徵、羽)与“五脏”(脾、肺、肝、心、肾)、“五志”(思、忧、怒、喜、恐)的对应关系[6]。人体本身就是一个微观的“小宇宙”,其气血运行、脏腑机能有其固有的健康节律,这可视为人体内在的“性命中和之音”(本心在生理层面的和谐显现)。

当情志失调、外邪入侵时,此内在和谐之音便发生紊乱。而恰当的“五音”,因其振动频率与特定脏腑气机同频,可以像一把音叉,重新“校准”紊乱的身心系统,使之恢复与天地大宇宙相合的共振状态。因此,中医音乐治疗的最高境界,是用外在的和谐声波(模拟宇宙之音的片段),唤醒并强化人体内在固有的自愈节律(本心之音在身的体现),从而达到“以天合天”、疗愈身心性的目的。此过程全然是能量与信息的共振,是超越大脑思维的、生命本能的共鸣与调和。

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音乐作为“人民心声”的历史载体、解放动力及对“时代最强音”的铸造

马克思主义艺术观强调艺术的社会起源与实践功能。在中国语境下,音乐始终与人民的生产生活、革命建设水乳交融。从《诗经》中的“风”为民歌汇集,到近代救亡图存时期的《黄河大合唱》、《义勇军进行曲》,再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讴歌劳动与生活的各类作品,音乐始终是最敏锐、最激昂的时代脉搏记录仪。这里响彻的“宇宙之音”,是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在特定时代激起的澎湃回响;这里迸发的“本心之音”,是亿万人民追求自由解放、创造美好生活的集体意志与内在激情。

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方向,要求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感受时代的呼吸与人民的脉搏,从而创造出属于那个时代的“最强音”[7]。这“最强音”,既是历史潮流(宇宙之音在社会领域的显现)的集中反映,也是人民心声(亿万本心之音的汇聚)的艺术升华。

当代中国音乐的繁荣发展,正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乐与政通”思想、与人民群众鲜活实践相结合的生动体现,是在新时代对“宇宙之音”(民族复兴的历史必然)与“本心之音”(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的又一次伟大合奏。

三、《宇心经》五观联动:音乐作为贯通存在维度的“心性交响”及双音的终极融合

《宇心经》提出的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本心观“五观联动融合”体系[8],为理解音乐的全息性提供了元框架,并清晰地指明了音乐至高的双重归宿。

(一)宇宙观维度:音乐作为宇宙振动法则——即“道”的缩影,其本质是通过声波的形式展现出宇宙运行的基本规律与内在和谐。各种音阶、旋律与节奏的组合,不仅反映了物质世界的振动频率,也暗合了生命与自然的周期性变化。因此,音乐的终极意义在于呈现那至高无上的“宇宙之音”,这是一种超越人类听觉极限的、永恒存在的背景节律。它既是万物生成、发展、衰败与再生的无声交响,也是所有存在共同遵循的秩序与美的根本表达。

(二)世界观维度:音乐作为一种跨越时空的艺术形式,是民族文化的“活态基因”,它承载着特定群体的精神内核与情感记忆,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不同文明的音乐语汇,源于其群体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和时代条件下,对“宇宙之音”——即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精神世界中的声音现象——所做出的独特解读与回应方式的结晶。这些音乐语汇既反映了人类共通的审美追求,也彰显了不同文明的个性与创造力,构成了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人生观维度:音乐,是每个个体生命历程中一部独特而深刻的“声音传记”。它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个人在命运长河中对生命意义的执着追寻与内心情感波澜的忠实记录。通过旋律、节奏与和声的交织,音乐承载着人们最深层的情感体验与精神探索,成为“本心之音”在个体层面的独特谱写与表达。它既是情感的宣泄,也是心性的共鸣,让每一个生命的故事得以在声音中获得永恒。

(四)价值观维度:音乐作为一种价值导向的“无形熏陶”,其本质在于通过和谐与美的表现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塑造人的心性世界。它不仅仅是一种听觉艺术,更是一种能够引导个体趋向真善美的精神力量。这种引导不仅是艺术形式的外在呈现,更是人类“本心之音”的内在要求,即心性对澄明与崇高的向往和追求。这种内在要求不仅体现在个人的精神成长中,也在社会规范和文化传承中得到具体的表达与强化。因此,音乐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审美功能,更在于其能够促进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成为连接内心世界与外部规范的重要桥梁。

(五)本心观维度:音乐作为一种超越语言与思维的艺术形式,是人类叩问存在本质并回归内在真实的“终极门径”。当我们沉浸于深度聆听或全心投入创作时,那些平日里喧嚣不息的概念化思维逐渐止息,对外在现象与内在感受的分别心也随之消融。在这一刻,聆听者或创作者不再作为分离的个体去评判或分析,而是直接融入并体验那纯粹、无染的觉知状态——这正是聆听到了每个人内心深处那永恒存在的“本心之音”。当这种内在之音愈发清澈、澄明,不再被自我意志与情绪波动所遮蔽,它便自然与那创生并维系万有的、遍一切处的“宇宙之音”相融相契,无二无别,回归一体。

因此,音乐体验的巅峰时刻,往往发生在“五观”——即听觉、视觉、触觉、嗅觉与味觉——彼此贯通、圆融无碍的瞬间。在这一刻,聆听者不仅感受到声音的表层之美,更能够超越感官的界限,触及内心深处那被称为“本心之音”的纯粹存在。与此同时,这一内在的声音与那宏大而永恒的“宇宙之音”——那自太初以来便回响于天地之间的自然韵律与万物的和谐共鸣——实现了深刻的相认与完美的合一。

一首真正伟大的音乐作品,之所以能够跨越时空触动人心,正是因为它具备一种独特的力量:它既能唤醒我们内在最原始、最真实的情感与生命感,引导我们回归本心的澄明与震动;同时,它又能扩展我们的感知边界,让我们在音符流动之间,仿佛与宇宙初开时的太初之力相连,体验到自身与万物一体的宇宙感。这种双重震撼——既向内探求生命的深度,又向外连接宇宙的广度——正是伟大艺术不朽魅力的核心所在。

四、中国心理学自主知识体系:音乐作为“身-心-性”三层结构与“五维一体”的整合器及双音的共鸣机制

基于“天人合一”元理论构建的中国自主心理学自主知识体系[9],提出“身-心-性”三层生命结构与“认知-情感-意志-道德-能量”五维一体心理功能模型。音乐在这一体系中的作用机理,完美诠释了双音如何经由身心结构产生共鸣。

(一)作用于“身”层:音乐的物理声波通过听觉器官与神经系统直接作用于人体,触发一系列生理反应。特定的振动频率,例如传统五音(宫、商、角、徵、羽),能够与人体内部微观层面的“气”的节律发生共振——这种“气”的节律被视为身体层面的一种基础“本心之音”或生命固有的振动节奏。通过这种声与气之间的共振作用,音乐能够调节生理功能,促进身体各系统的协调与平衡,从而使其运行更加有序、和谐。这种和谐状态,即更接近健康生命本然所具有的“中和之音”,体现了声音与生命内在节律之间的深刻联系。

(二)作用于“心”层:音乐旋律与和声以复杂而细腻的方式,共同编织出人类情感的深度结构,直接触及人的认知过程、意志活动与道德感受。这一层面所处理的,是经由文化背景与个体经验长期塑造并内化而成的心理内容,具有高度的社会性与历史性。伟大的音乐作品往往能够穿透这些被表层意识所过滤和修饰的心理活动,直抵人心深处更为原始和共通的情感层次,唤醒那些超越个体经验的集体原型与意象。这种触动不仅是审美上的共鸣,更可以理解为“本心之音”——即人内在真实与纯粹的精神状态——在心理结构中的初步回响与显化。

(三)作用于“性”层:这是超越“身”与“心”具体反应的本性本体层面,是音乐所能触及的最深层次。音乐的最高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其旋律或节奏的美感,而在于它作为一种强大的催化剂,能够引导个体超越日常纷繁的思绪和起伏的情绪,进入一种内在的宁静与澄明。在这一境界中,人不再被杂念所扰,而是体验到与万物融为一体的“性”之本质。此时,个体内在的本性——即本心之音——得以全然朗现,不再受遮蔽;同时,人能清晰感知到自己与宇宙本源能量,也就是宇宙之音,之间的联结畅通无碍、浑然一体。这种体验不仅是情感或感官的愉悦,更是对生命根本真相的直接领悟,彰显了“身”“心”“性”三者在音乐中的彻底和谐与统合。

“气-阴阳-五行”的动态理论框架进一步阐释:音乐作为一种高度有序的、精妙构造的“和气”——它本质上是一种人为模拟并接近宇宙本源韵律的振动模式——在时间维度上通过其阴阳属性的自然起伏与动态变化,能够有效激发、引导并调节人体内部五行能量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而影响与之紧密关联的情志活动。当人体因内外部因素导致五行失衡、情志波动时,音乐的和谐振动可作为一种非侵入性的调节手段,介入并协助恢复系统的内在平衡。其根本目的,在于使个体生命整体——包括身体层面、心理层面乃至本性层面——所固有的振动模式,重新回归到天然、纯净且协调的“中和”状态。这一过程,即是对个体“本心之音”的净化与唤醒,使其恢复清亮、圆融与和谐,从而能够毫无滞碍地与天地万物所共有的“宇宙之音”发生深刻共鸣,实现天人之间的振动同频与能量互通。

五、“三息主义”的生命哲学:音乐作为“生命呼吸”的艺术化、宇宙节律的内化及双音的息相展现

“三息主义”哲学揭示“呼、止、吸”为一完整生命气息(息),三息生万物[10]。音乐在本质上,是生命呼吸的艺术化、审美化扩张,亦是双音在时间流中的动态展演。

(一)音乐是“宇宙之息”的艺术映像: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其宏观结构(如快板-慢板-快板)宛如宇宙能量的一次宏大呼吸循环,体现为生长、收藏与再生的动态过程。每一次从快板到慢板再回归快板的转换,不仅是形式上的安排,更是一种内在的生命律动,如同天地万物在时间中的吐纳与循环。而在更微观的层面上,乐句之间的起伏转折、节奏的张弛变化,则构成了作品中更为细微的“息相”,仿佛每一次呼吸中的气息流转,细腻而富有层次。

作曲家以敏感的心性捕捉自然界的节律与内心的情感波动——或如潮汐涨落,或如四季更迭,或如心绪的起伏——并将这些无形的节奏凝固于乐谱之中。这一创作行为,本质上是将感知到的“宇宙之息”——那永恒而遍在的宇宙节奏与生命能量——转化为可被聆听、可被感知的声音形式。因此,音乐不只是艺术的表现,更成为一种与宇宙共鸣的精神实践,它让我们得以在有限的时间中,触摸到那无限而循环的宇宙呼吸。

(二)聆听是“本心之息”的主动调谐:真正的深度聆听,远不止于用耳朵去接收声音;它要求听众在聆听的过程中,暂时放下内心的杂念与纷扰,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音乐本身。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有意识地将自身的呼吸节奏与心理状态,调整到与音乐的韵律、情绪及内在脉动相协调、相融合的境界,从而逐步达到一种“心息相依,乐我合一”的沉浸式体验。

这一过程,本质上是听者主动地以自己的“本心之息”——即个体生命内在的基本节奏与情感基调——去贴近、感知并最终融入音乐作品中所承载的“宇宙之息”,也就是作品背后所蕴含的规律性节奏、结构逻辑与艺术家的情感表达。它既是一种艺术欣赏方式,也是一种心性修炼的途径,通过这样的聆听,我们得以跨越个体与作品之间的界限,实现更深层次的共鸣与理解。

(三)“宇宙之音”与“本心之音”在“息”中合一:在最佳的音乐体验瞬间,听者的呼吸、心跳与意念的微妙流动——这正是个体生命最内在的本心之息的体现——与音乐的进行节奏完全同步、深度交融,彼此渗透、和谐共振。此时,内外之别彻底消弭,主客二元对立不复存在,能听之心与所听之声冥然合一、无法分割。个体借由自身生命之“息”,不仅感知、更是真切地体证到那宏大而普遍存在的宇宙律动之“息”。这“息”,既作为声音传递的载体,又是两种声音得以相遇、交汇并融合为一体的场域与本体。音乐因此超越单纯的听觉艺术,成为一种最直接、最深邃的“调息”方式——它通过调整人的生命之息,进而连通、融入那浩瀚无边的天地之息,最终达成生命与宇宙的共鸣与合一。

六、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音乐作为全人教育的“和谐共鸣箱”及双音的育人价值

音乐以其综合性,天然成为“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的理想载体与升华路径,其育人作用的深层机理,正源于对“双音”的启发与调和。

(一)以乐育德:在于聆听和践行“中和之音”。通过沉浸于表现崇高道德情感的音乐作品,例如《正气歌》与《英雄颂》等经典旋律,人们能够在精神层面受到深刻感染,从而滋养内在的仁爱之心;与此同时,通过参与集体演奏的和谐实践过程,个体不仅能够体会音乐的节奏与配合,更能在协作中深刻体悟秩序的重要性与团队精神的真谛。这些音乐活动不仅提升了个人修养,更在社会伦理层面引导人们逐步接近“宇宙之和谐”与回归“本心之仁善”的理想境界。

(二)以乐启智:在深入训练心性捕捉“宇宙之音”所呈现的深层秩序过程中,音乐不仅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存在,更是一种高度精密的结构系统。它内部所蕴含的丰富数学比例、严谨的逻辑结构以及多维度的时空架构,实际上反映了宇宙本身所固有的理性原则在声音领域中的精妙映射。因此,学习音乐远不止于技巧的习得或情感的抒发,它更是一种系统性训练心智的途径,使我们得以通过直觉感悟与逻辑分析的双重方式,逐步领会并把握这种隐藏于万物之间的普遍秩序。这一过程不仅深化了我们对音乐本身的理解,更有助于全面提升思维的整体性与敏锐度,进而促进认知能力的多维发展。

(三)以乐健体:在于让身体的节律与“生命本真之音”形成共鸣与共振。通过音乐引导下的各种运动形式,如舞蹈、体操等,以及音乐放松与治疗的方式,人们得以从日常的紧张与紊乱状态中解脱出来,重新回归到身体内在的自然、健康与和谐节律。这一过程不仅仅是简单的放松,更是让身体重新成为“本心之音”的共鸣体,而非阻碍其表达的障碍,从而实现身心性合的理想状态。

(四)以乐塑美:在深入体验“本心之音”与“宇宙之音”相互交融并产生共鸣的过程中,人们能够直接感受到一种极为深刻且独特的美感体验。这种美感不仅涉及感官层面的愉悦,更触及心性深处的共振,表现为和谐、崇高、悲剧、优美等多种审美范畴,它们实际上正是这种内在心性与外在宇宙之间共鸣关系在不同维度、不同强度上的具体心理表现与情感反应。审美教育,尤其是通过音乐这一媒介,能够有效地锻炼和提升个体心性的共鸣能力,增强其对细微情感与美学意蕴的敏锐感知力,从而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表达这种内外互动的美感体验。

(五)以乐促劳:在于将劳动过程的韵律化与诗化,通过劳动号子、生产歌曲等艺术形式,赋予重复性的体力劳动以节奏感、审美性和情感色彩,从而使之升华为一种富有激情与创造性的表达方式。这一过程本质上是将“劳动”——作为人类本质力量的外化与对象化活动——注入音乐的韵律(即宇宙之音的片段化呈现)与内在情感的流露(即本心之音的自然抒发),进而使劳动本身超越其工具性与机械性,成为一种艺术化的、具有审美意义的生存与实践方式。

因此,以音乐为纽带和桥梁的五育融合体系,其最终的育人目标在于培养一个在“身、心、性”三个维度上实现内在协调与统一的人。这样的人不仅能够敏锐感知并共鸣于宇宙万物运行中所蕴含的和谐秩序(倾听宇宙之音),更能自由而充沛地表达内在的情感与创造力(演奏本心之音),从而成就一种既与天地共生、又与自我和解的完整的生命状态。

结论

综上所述,“音乐是人类至高的艺术”这一论断,在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与中国心理学自主创新的多维观照下,获得了坚实而丰厚的支撑。音乐之“高”,在于其根源性(直通宇宙律动与生命呼吸)、整体性(统摄身、心、性,融汇五观、五维、五育)、直接性(超越语言与逻辑,直指本心)与实践性(既是审美活动,也是修身方法、治疗手段与教化途径)。而其至高无上的核心标志,在于音乐能够引导体验者同时触及并融合“宇宙之音”(天地万物生成运化的根本律动、历史发展的深沉节奏)与“本心之音”(人内在清净觉知的性明本体、生命本真的情感与意志)。

音乐艺术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其本质承载着个体与宇宙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二者同源共振,不仅是个体生命韵律与宇宙宏大节律之间的桥梁,更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哲学思想的极致艺术表达。在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发展和技术手段的日益丰富,深入挖掘并弘扬音乐艺术的这一崇高属性,具有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应积极倡导在音乐创作、作品欣赏与艺术教育中追求“双音”的共鸣与合一,通过声音的和谐共振,唤醒人们对生命本真与宇宙奥秘的感知与思考。

这一追求不仅有助于构建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现代文明,还能在更深层次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既能扎根传统、又能面向未来,既能观照个体、又能融通宇宙的健全人格。音乐以其独特的美学力量与精神深度,在这一过程中展现出不可替代的核心价值与长远意义。它不仅是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更是人类以有限之声,向无限存在发出的深情叩问与和谐应答。在每一个音符与旋律之间,漂泊的心性得以寻找并确认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音乐由此成为人类内在世界最为深邃而持久的回响。

参考文献

[1] 孔颖达.礼记正义·乐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 郭象,成玄英.庄子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 鸠摩罗什.楞严经[M].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5] 班固.汉书·律历志[M].北京:中华书局,1962.

[6 ]黄帝内经·素问[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7]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M]//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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