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文旅局关于对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学员及家长的特别提醒
更新时间:2025-05-06 18:19 浏览量:7
特别提醒
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请学员及家长提前关注以下事项:
一、选择正规机构。正规培训机构应当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教育部门核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许可证》,并在机构显著位置悬挂。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可通过查看机构现场悬挂的相关证照进行甄别,同时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教育部开发运用程序)查询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二、缴费注意事项。按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预付费用,需通过国家教育部开发运营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全额存入该机构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且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三、签订规范合同。学员报名时,应与机构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合同范本应参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样式签订(市文旅局官网可下载)。甲乙双方应对合同中双方权利、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缴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作出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