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艺术之名,点亮星星的光芒 ——《猎罪图鉴2》公益联名捐赠仪式圆满举行
更新时间:2025-05-27 23:15 浏览量:7
5月22日,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主办、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承办、上海天使童声合唱团协办,主题为“艺术有光·与爱同行”公益活动,在闵行文化公园内,号上蓝屋举办。
此次活动上,举办了定向用于孤独症群体援助项目的爱心企业捐赠仪式。此次捐赠仪式缘起于2025年年初,在上海天使童声合唱团的积极推进下,《猎罪图鉴2》出品方柠萌影视,与公益联名卡牌合作方-上海吾流文化有限公司,选取了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17幅孤独症青年的画作,制作成热播剧《猎罪图鉴2》官方收藏卡公益联名款,供粉丝们在追星的时候也追(爱)心,并积极将公益联名画卡的部分销售额捐赠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用于孤独症群体的关爱项目,这是同星首次尝试“公益+影视IP+艺术”的创新模式。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副会长鲍运刚、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理事长人张锐、柠萌影视公益主理人李怡薇、上海吾流文化有限公司创始人李思韵、上海天使童声合唱团团长余燕,共同出席本次活动,同时到场的还有孤独症青年画作者代表及其家庭代表,共同见证公益力量与艺术展示的深度融合。
1 艺术破壁:从画作到社会认同
嘉宾们沿着"星星画作长廊"缓缓入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十七幅入选孤独症青年们精彩画作。涵盖抽象色彩、自然景观等主题,作者们用他们独特的视角、斑斓的色彩、奔放大胆的构图完成的极具独特风格的画作与17张《猎罪图鉴Ⅱ》联名收藏卡相映成趣,让每个人都放慢了脚步驻足欣赏。联名收藏卡,随电视剧周边产品同步发行,购买者可通过收集卡片欣赏艺术,同时为公益助力。合作方表示,此举旨在打破公众对孤独症群体的刻板印象,传递“艺术无界限”的理念。
2 公益落地:从收益到长效支持
捐赠仪式上,同星关爱服务中心的张锐博士表示:中心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探索孤独症人群的艺术疗愈,通过绘画等形式的载体,帮助孤独症青年发挥优势,展现才能,不但拓宽了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交流方式,并通过举办画展促进大众了解该群体,为他们创造包容融合的社会。
吾流文化创始人李思韵表示,《猎罪图鉴》系列从“画皮画骨”到“画心”,观众一路伴随着小分队猎罪寻真。在策划这个产品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如何让‘画心’传递更多温暖与能量。很荣幸,由柠萌影视授权,吾流文化出品的《猎罪图鉴2》官方收藏卡公益联名款,能与公益、与艺术相融。
柠萌影视公益主理人李怡薇表示,希望多方携手打造的公益收藏卡能让“来自星星的小艺术家们”被更多人看到。
上海天使童声合唱团上海团团长余燕表示,入选的17幅画作标注了作者的年龄和他们愿意展示出的名字,有的是实名有的是昵称,随着城市温度的提升以及社会的进步,这些家庭也越来越愿意“被看到”,这也给予公益人士更坚定的信心和不断前行的力量。
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理事长 张锐致感谢辞
公益联名项目出品方 柠萌影视公益主理人李怡薇致辞
公益联名项目发起方 上海吾流文化有限公司创始人李思韵 致辞
公益联名项目创意方 上海天使童声合唱团团长余燕致辞
3 社会响应:多方携手传递温暖
善款捐赠:上海吾流文化有限公司作为公益联名项目发起方,向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捐赠 人民币伍万元整 ,用于孤独症人士的艺术疗愈及生活援助。
荣誉证书颁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副会长 鲍运刚 为捐赠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并强调:“公益行动不仅是资金支持,更是社会责任的长期践行与价值传递。”
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为爱心企业 为爱心人士颁发捐赠证书
致谢:孤独症青年代表 现场朗读感谢信,真挚话语感动全场。
回赠:上海吾流文化有限公司创始人李思韵,向上海闵行区同星关爱服务中心,赠予《猎罪图鉴Ⅱ》官方正版收藏卡公益联名款纪念画框。
4 星光舞台,绽放光芒
公益才艺展演:孤独症青年用陶笛吹奏《梦中的额吉》、葫芦丝演绎《美丽的金孔雀》,展现独特艺术天赋与坚韧精神。
5 未来展望:持续构建包容环境
此次《猎罪图鉴2》公益联名的合作,不仅是一次善意的汇聚、是艺术与社会责任交融的典范。更是为公益模式开辟了新路径。通过多方力量的协作,我们见证了孤独症群体在艺术领域的璀璨绽放,也感受到社会对特殊群体的深切关怀。未来,我们期待更多企业、机构与个人加入公益行列,策划更多艺术展览、文创开发活动,持续推动社会关注与包容性建设。以创新形式传递温暖,用持续行动,践行责任。
相约参与 共赴美好
联名收藏卡可通过《猎罪图鉴2》官方渠道及合作电商平台购买。公众亦可通过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官网,定向捐赠,共同助力孤独症群体融入社会。
结语:愿景与祝福
艺术成为桥梁,公益凝聚力量。这场跨界合作诠释了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的交融,为孤独症群体点亮了更温暖的未来。与爱同行,未来可期!
特别鸣谢
-主办单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
-协办支持:柠萌影视、上海天使童声合唱团、上海吾流文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