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奖办法》发布
更新时间:2026-01-09 14:56 浏览量:1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以下简称动漫奖)是文化和旅游部为繁荣动漫作品创作、培养动漫优秀人才、延伸动漫产业链消费链、扩大中国动漫国际影响力、推动动漫产业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国家动漫政府奖。《办法》包括总则、奖项设置等9章29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动漫奖于2011年设立,每3年评选一次,至今已评选4届。此次修订是其制定评奖办法以来的首次修订,主要围绕完善指导思想、突出动漫产业属性、优化奖项设置、扩大申报渠道等进行完善。
《办法》突出动漫产业属性,将延伸动漫产业链消费链纳入动漫奖设立宗旨,强调要以动漫奖推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动漫作品,引领动漫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在各奖项的评选中,《办法》鼓励动漫内容与形式的创新发展,鼓励动漫与文学、影视、音乐、游戏、数字艺术等各类内容形式的交叉融合和相互转化,丰富动漫内容来源,推动不同艺术表现形式间的双向赋能;鼓励动漫以品牌授权、品牌联名等方式赋能相关行业,拓展动漫产业边界,形成产业上下游之间的良性互动,打造新型消费业态场景;鼓励动漫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
为进一步发挥文艺评奖“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作用,《办法》将原设的6个分项调整至7个分项,分别为:最佳动漫作品12个,最佳动漫创作团队2个,最佳动漫编剧1个,最佳动漫导演/主笔1个,最佳动漫形象2个,最佳动漫国际市场开拓作品1个,最佳动漫国际市场开拓机构1个。其中,最佳动漫编剧、最佳动漫导演/主笔奖项为首次面向个人增设的奖项。
《办法》明确,动漫奖评奖分为申报、评选两个阶段。部分有影响力的播出平台可以直接推荐作品参评。文化和旅游部设动漫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动漫奖获奖作品、创作者或者团队、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杯)和奖金。同时,鼓励各地区、各单位以适当方式对获奖作品、创作者或者团队、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