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更新时间:2025-05-30 11:59 浏览量:2
郑秋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场馆和生态文体广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教育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文化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开展教育服务。为充分发挥文化场馆的教育平台作用,我省各级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着力开展与学校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结合文化场馆的时代性、教育性,精心策划,为广大青少年组织开展多项特色志愿教育活动。如省博物馆“环球自然日——青少年自然科学知识挑战赛”、东北烈士纪念馆“清明·致敬英烈”网络主题活动、省民族博物馆和省图书馆的青少年教育社会公益活动,致力于将传统文化“送”进各大中小学校园,满足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需求。
二是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各地文化场馆有效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在现有馆藏文化资源基础上,建设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体系,提升文化场馆线上服务水平。
三是推动教育系统有效利用公共文化场馆资源。2021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艺术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会共用共享机制,为今后的场馆资源共享奠定了制度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加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新时代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与社会各界文化资源共享。省文旅厅、省教育厅将积极推动全省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馆与省内大中小学校建立合作机制,配套学生学习参观的相关措施,促进公共文化场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探索教育系统文化场馆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前提下与社会共享。
二是进一步盘活文化场馆资源。省文旅厅正在编制《黑龙江省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实现国有剧场等艺术表演场所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等其他用途,可探索向艺术教育、文创产品、休闲娱乐等业态延伸。促进社会文化场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推进文化场馆与零售业结合,积极发展新业态。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及电话:张亚峰 15245089120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