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房里的罪恶(法治故事)
更新时间:2025-06-06 14:00 浏览量:2
一天深夜,辽宁省鞍山市落成不久的多功能图书馆大厦前,一位戴着眼镜的姑娘踏上了正门前的台阶,她掏出一个圆鼓鼓的香烟盒放在台阶上,然后转身离开。这时大厅茶色玻璃门后边,一个系着白色围巾的小伙子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见姑娘远去后便推门出来,似乎漫不经心地走下台阶。正当他弯下腰去拾那香烟盒时,一声“不准动,把手举起来”,吓了他一跳,他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了。
系白围巾的小伙子叫胡昆,鞍钢某厂工人,22岁。前两年,他开始喜欢上了摄影这门艺术,不惜血本购置了日本产的照相器材。半年之后,他便不满足于为同学聚会,为家庭游园拍几张纪念照了,他要充分利用照相器材的各种功能,鼓捣出点新鲜玩艺来!
头年春天,他买了一本《人体艺术摄影》,可他没有学习该书的摄影技术,也没有学习作者是怎样地展示人体之美,而是用贪婪邪恶的目光去看那些为艺术而献身的女模特的裸体。同年夏天,一部叫作《人面蛇身》的录像片使精神委靡贪欲旺盛的胡昆得到了“启示”。他找来了画报、挂历及磁带彩封,将其上面的美人头像剪下来,贴在《人体艺术摄影》画页中的女模特的裸体上,挂起黑帘,亮起红灯,翻拍、制版、洗印,随着一次次的红灯闪烁,一张张女名人的移花接木的裸体照片便炮制出来了。几个月的时间,他制作了近些年来小有名气的女歌星、女舞星、女影星、女时装模特、女电视播音员、女节目主持人、女劳动模范的所谓裸体像片数十张,严重地污辱了他人的人格。
胡昆选中的第一个侵害目标是北京某剧院的一名青年女演员。
某某: 你好!见信后请带1000元钱,要十元一张的号不要连着,于某月某日乘某次列车到沈阳,上车后把钱用报纸包好放在第九车厢的厕所里,你便可收到底片,你放心!
看着这歪歪扭扭的字迹及那张贴着自己头像的以假乱真的裸体照片,女演员的肺都要气炸了,为了及时打击犯罪,保护自己的名誉,她向保卫部门反映了情况。
时间一晃便到了信上约定的日子,可胡昆却没有到沈阳 去 取钱。这倒不是他良心发现或怕被警察抓获,而是因为他在报上读到了这位女演员的近况,知道这位女演员此时不能来给他送钱了。
打这以后,胡昆见敲诈那些名演员是“远水不解近渴”,遂把罪恶的镜头瞄向了鞍山市的女性。他在一家工厂的光荣榜上摄得小王姑娘的照片后,回到黑暗的房间里又一次亮起了红灯。今年1月9日,小王姑娘突然收到了一封“地址内详”的来信:
见信后,于1月14日上午11时,把200元钱装在“富丽华”香烟盒里送到市图书馆正门前台阶上,底片我随后寄给你。
小王姑娘哪曾见到过这些?她恨不能将写信人碎尸万段。愤恨之余,她想到了法律。
而胡昆呢,此时仍在做着邪恶的发财梦。他以为小王姑娘对这个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问题一定会采取忍气吞声,花钱消灾的态度。因为200元钱并不是一个可观的数字。可是胡昆打错了算盘,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亵 渎艺术、侵犯他人人权,玷污他人名誉的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来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