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6-02-13 21:57 浏览量:2
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现拥有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音乐学(闽台合作)、公共艺术(闽台合作)等5个本科专业,2个二级教育硕士学位授予点和音乐、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硕士点。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教师,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
基本条件
1.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特别需要的教授,可适当放宽到70周岁。身心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在行业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
三
聘用及待遇
(1)学校引进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直接引进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
(2)学校设立“厚生师资博士后计划”,并开通厚生师资博士后进入专任教师队伍的专项通道。出站考核优秀的厚生师资博士后,学院可申请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程序留校工作,不占用学院当年进人计划指标。
四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
2.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供《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二),并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个人简介、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
请将应聘材料发至: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教师对受聘者进行试讲评价以及任课资格认定,面试内容详见《艺术学院外聘教师应聘形式及内容》(附表三),面试形式为线上面试。
五
六
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艺术学院网站公布,未尽事宜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
附件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艺术学院外聘教师应聘形式及内容
请附件
本期编辑:谢晓昕
校对:陈思瑜
近期推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