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致邓宝珊信,字迹绵延!书法真需硬贴那张“艺术”标签吗?
更新时间:2026-03-07 17:51 浏览量:1
毛主席致邓宝珊信,字迹绵延!,人们立刻给他贴上“书法家”标签;可转头一想,古人写字首先为“用”,从没主动求过“艺术”两字的封号。当今天不贴“艺术”似乎就身价不够时,我们不禁要问:书法本身,真的需要硬贴上那张“艺术”标签吗?你怎么看?
标签”向来是贴在商品上的。把标签喻比”艺术”本欠妥当,又贴在书法上,就更显不伦不类了。
东方人本是崇尚自然的“食草动物”,与西方的“以人为本”的“食肉动物”明显格格不入。以食草动物的肠胃去消化肉食,自然会消化不良,如今环境失调,产生了副作用,映照在书法上,症状也很明显。
从哲学高度上说:以古罗马、古西腊为源头的西方审美,是以人为本,是唯心的;而东方审美,是源自造化,以天人合一为本,因而是唯物的。
从审美思维上看:西方眼中的中国书法,只是一堆在二维平面的线条交叉,缠绕的排列组合,注重的是视觉的冲击力;而我们眼里的书法,是内容、心灵、情绪的书写行为,是三维立体的感受。
西方也有所谓的“书法”,如阿拉伯文、古梵文、花体拉丁文,与中国自然造化形变而来的汉文字,从深度、广度,横向、纵向比较,自不可同日而语。
古人云:书以人传,而不可以书传人。自有道理:书法体现的是一种人文精神,传承的是形成中国文人的骨骼、筋络……因此书法的本质就是传统,而不是具象的一些形式。
我们理解线条的枯、润、浓、淡是人格化的喜怒哀乐;迟、疾、涩、畅是契合自然的韵律;正、反、俯、仰是阴阳的调和……等东方哲学的审美。
因而书法不应贴以“艺术”标签。书法就是书法,是书写的法度,以书宏法、以法显道。
书法是文化而不是艺术。如果有人硬是把书法往纯粹的艺术上靠,那就是鼠目寸光啦!当然,善丑书者、善射书者、善盲书者、善吼书者,一定会把书法当成纯粹的艺术而不是把书法当成文化,给书法贴上艺术标签的,应该就是这类放飞自我,神通大显的人吧。
我觉得,讨论这些问题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真正有道行的书法家,对这个问题的界定都是心知肚明的。只有一知半解的人才会提出这样愚蠢的问题。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书法是中华文化的重要部分,可以肯定的说,书法与艺术基本上沾不上边,为什么要给书法贴一个艺术的标签呢!即便是“画蛇添足”,也要把“足”画在蛇身上啊!而这种说法又能算什么呢?
当今书法界,一谈起书法,动不动就颇为时髦地讲起“线条”和“造型”,“视觉”和“审美”,“个性”和“创新”这些西化的概念来。
大多数书者已经完全忘记了:中国书法所反应更多的是其背后诸如“师法造化”、“阴阳平衡”、“顺其自然”、“以人为本”等等的传统文化理念,而不仅仅是西方概念的“艺术”和“审美”。
书为六艺之一,这里的“艺”和老百姓讲的“艺不压身”、孔子讲的“游于艺”的艺相同,是一种能力,和“艺术”是有很大差别的。
西方现代“艺术”追求的是审美的个性自由;而长期以来,中国书法在追求“法度”的同时,更多追求的是对文字内容的深度理解和对作者、书者精神状态的深度表达。
而今天,在“发展”的名义下,书法界几乎毫无阻力地就全盘接受了西方现代“艺术”的观念,使书法的“取法”开始变化,开始有意识地不再重视“心态学养的自然流露”,而要刻意地“求新、求变”,非要弄得和人不一样来彰显“个性”。
在书写中对汉字所特有的结构进行刻意的拆分、扭曲,所书写的“艺术书法”,一无结构,二无笔形,只是毫无意义地从美术、视觉和造型角度肆意涂抹,背离了书法所特有的结构属性,消解了书法中温润的人文意蕴与汉字结构的韵律美,这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