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国故事听我说”语言艺术展演全球征集通知
更新时间:2026-03-13 19:32 浏览量:2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践行总台战略布局,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联合多家单位举办2026“中国故事听我说”语言艺术展演,推动国内国际青少年成为中国故事的“共创者”与“传播者”,让世界共话美好中国。
主 办: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
澳门城市大学
北京大学城市软实力研究院
香港文化艺术推广促进交流协会
协办单位: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
承办单位: 省级承办、市级承办、学校机构
使 命:为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宗 旨:本活动将培育全球青少年讲好中国故事,同时也为全球青少年了解中国、到访中国、喜欢中国,为世界展示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目 标:致力于培养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中国情怀、国际视野、深厚的人文素养,扎实的语言基本功,优秀的跨文化领悟力和表达力,能够通过全球化媒介讲好中国故事的未来人才!
内 涵:阅千里江山、读千载中华、说中国故事、诵民族复兴。
语 言:真实的、动听的、共情的、艺术的、审美的、时代的。
口 号: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幼 儿 组—学龄前
少儿A组—1-2年级
少儿B组—3-4年级
少儿C组—5-6年级
青少年A组—7-9年级
青少年B组—高一至高三
1、年龄范围:4至17岁;
2、专业基础:热爱祖国广播电视事业与语言表达艺术,并且参与选手需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基础;
3、展演类别:中文类、英文类;
4、健康向上:内容能反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及时代特色;
5、参与人数:个人组;2-3人组;
6、艺术类型:诵读/演讲/评述语言表达艺术均可;
7、作品体裁:诗歌、小说、戏剧、散文、报告文学、散文诗、寓言、童话、游记、杂记、辩、说、论、赋、传说、故事、模拟主持等古代、现代文学体裁以及广播电视节目体裁均可;
8、稿件呈现:脱稿;
9、展演时长:个人3分钟内;2-3人组5分钟内;
10、服装道具:参选人员需自备服装服饰及展演道具;
11、伴奏音乐:所有展演环节均可配备背景音乐,参展选手需自行准备伴奏;
12、化妆妆造:自理。
注:如有特殊选推机制的省份需报全国组委会审核。
呈现形式:中国交通广播主持人+省级形象推广使者
录制地点:中国交通广播北京四九一直播间
刊发媒体:视频号
形象用途:初阶展示、中阶展示、高阶展示
推荐人数:每区县限2人
赠送权益如下
1、面试合格后可直接报名高阶语言素养指导服务参与全国展示
2、中国交通广播主持人面对面交流大师课
3、总台猫、总台大楼冰箱贴等总台文创纪念品
4、北京研学(拟定国家广电总局四九一台“开国大典”红色广播)
活动时间:3月-6月
活动地点:各举办单位按省级组委会统一要求组织
结果查询:中国交通广播公众号
活动纪念:如下
活动时间:5月-7月
活动地点:按省级组委会统一要求组织
结果查询:中国交通广播公众号
活动纪念:如下
1、所有参展学员须自行解决参展所使用的音乐版权问题,如出现音乐版权方面的纠纷,组委会概不负责。如因版权方面的纠纷给组委会造成损失,参展学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所有参展学员报名即视为同意授权给组委会肖像,参赛剧目(曲目)的视频、图片、音乐、文字用于网站、媒体等的宣传和传播。
3、如下情况将取消本次展演资格:⑴报名材料不实,虚报姓名、年龄组别⑵比赛现场不遵循规定滋事者⑶因个人原因无故缺席者。
4、参展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若因参选者体能欠佳而产生意外,组委会及举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参展学员及监护人需遵循活动秩序,遵守组委会及举办地活动规定,因个人原因出现意外均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5、组委会拥有对各级展演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对所有参展学员的肖像权和著作权拥有商业或非商业保存、使用、发表、发布权,所有因比赛而产生的音像、广播电视、新媒体制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
6、未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澳门城市大学、北京大学城市软实力研究院、“中国故事听我说”语言艺术展演全国组织委员会、“中国故事听我说”语言艺术展演全国评审委员会书面授权和物料制作许可,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利用开展本次展演活动非法、违规、嫁接使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台、中央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视、央广、中国交通广播(各频率)、CMG、CCTV、CNR”等字样、名称、商标和标识;不得利用本届展演活动开展非展演活动相关的任何名义名目的招生、培训和宣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通过相关中央媒体进行全国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有关参选参报部门(单位)、组织、个人,不得在未经全国组委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引入商业冠名、商业赞助、广告宣推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合作,否则取消其参报参选及组织资格;活动参与者及其监护人自愿、知悉并遵守组委会制定并公示的活动规则;提供的资料及展演成果,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提供方自行承担,概与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无关;一经发现或产生以上任何问题,将严肃处理,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全国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主办方、全国组织委员会享有“中国故事听我说”语言艺术展演活动的完整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基于本届展演向有关参选参报部门(单位)、组织、个人提供的资料、素材和信息,以及有关参选参报部门(单位)、组织、个人为参选参报本届展演所创作、制作、加工的一切智力成果及其他可商品化成果,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归主办方、组织委员会所有。未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有关参选参报部门(单位)、组织、个人不可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传播。
9、为保证展演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委员会将定期通过中国交通广播新闻资讯平台、“中国故事听我说”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公示展演活动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con-media@cnr.cn,对于涉嫌违规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10、本活动主办方为各省授权承办方提供青少年语言艺术方面的策划指导服务,学员自愿向机构购买陪跑成长课程,本展演是为学员提供的免费学习成果展示和传播活动。
11、本展演解释权归央广交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