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扫盲】哪些企业应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更新时间:2025-09-03 14:35 浏览量:1
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
主要包括:
① 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② 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主要包括:
①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②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动漫、音乐)新办 ydyx-j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业务发展报告;
5、专业人员、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经营管理经验说明材料;
6、域名登记证明、网站ICP备案证明;
7、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