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玩字画等艺术品的网络竞拍模式,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25-09-04 15:59 浏览量:1
韩武斌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制假售假、金融衍生品、数字经济、传销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专注于办理具体有一定理据的涉虚拟货币发行、虚拟矿机、OTC交易、合约交易等数字经济;大宗商品现货、期货、金融期货、外盘期货、买卖外汇、外汇对敲等金融衍生品;食品、药品、烟草制品等制假售假犯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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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文玩字画等艺术品的交易,随着网络与拍卖机制的结合,逐渐发展出网络竞拍转拍的模式,在竞拍转拍模式之下又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方式:
流程一:抢拍/竞拍
第一种是定价抢拍转拍:即平台上架产品,设置起拍价;参与人交纳保证金抢购产品;抢到产品支付款项后获得产品;
第二种是出价竞拍委拍:即平台上架产品,设置起拍价;参与人交纳保证金出价竞价产品;出价高者支付款项后获得产品;
流程二:委托转拍
均是委托平台进行二次转拍,即由平台溢价后又回到流程一中参与抢购/竞拍,如此往复。
定价抢拍转拍 出价竞拍委拍
分析上述两种模式,可以发现,所谓的艺术品的网络竞拍,本质上就是对同一产品的循环溢价销售,即产品经过反复抢拍/竞拍、委托转拍后,价格不断被抬高。本文暂只先讨论艺术品在第一次销售时采用的两种模式,即定价抢拍和出价竞拍。
比较两种模式,其中的差别主要在于产品的定价规则上,定价抢拍模式中,产品的价格由平台固定,参与人无法决定产品价格,获得产品就是靠抢购机会;而出价竞拍模式,产品的价格由参与人决定,参与人获得产品是靠出价,即价高者得。
由此可知,从商品的交易模式上来看,上述两种模式都不是一种创新的模式,定价抢拍的模式,就是常见的电商平台采用的限时/限量抢购模式,参与人以固定的价格抢购商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品的拍卖,其可以适用于任何产品的销售。因此,只要产品本身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其销售模式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风险。
而出价竞拍模式,其实与我们常见的网上竞拍(如司法拍卖、阿里拍)模式一致,其是由平台设定初始价格,再由不同参与人出价竞价获得商品,最后出价高者获得该商品,此种模式才是真正引入了艺术品的拍卖机制,从销售方式上来说,出价竞拍,本质上是属于现货交易允许的单向竞价的交易方式。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九条就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二)单向竞价交易……本规定所称单向竞价交易,是指一个买方(卖方)向市场提出申请,市场预先公告交易对象,多个卖方(买方)按照规定加价或者减价,在约定交易时间内达成一致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因此,文玩字画等艺术品的出价竞拍交易模式,从交易的对象是艺术品来看,不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从交易方式来说,也是未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禁止采用集中交易的方式交易。
综上,文玩字画等艺术品的网络竞拍,就竞拍环节来看,无论是定价抢拍、还是出价竞拍,都是针对于艺术品的销售行为,所采用的交易方式也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允许的交易方式。至于平台允许委托转拍的模式,是否合规,笔者将在下文讨论。
声明:本文内容仅为交流探讨目的,不代表韩武斌律师对具体承办案件中有关问题的最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