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旋律的器乐作品,算“合格”的艺术表达吗?
更新时间:2025-09-21 13:33 浏览量:2
文 | 何春生
前不久,第十届中国交响音乐季暨首届中国青年作曲家作品展演音乐会在苏州举行。乐团走台后,一部“名不见经传”的器乐作品因其具有一定的旋律性,被乐手们“票选”进入下一轮演奏,而另外一部“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的作品则因缺少旋律性未入选。“票选”是乐手们在排练和走台后对作品的第一判断,其结果也是旋律对器乐作品传播力、认可度直接影响的生动体现。
通常,声乐作品因人声载体的特性,旋律性往往较强;而长期以来,在无调性音乐风潮的影响下,器乐作品的旋律性普遍较弱。不少作品,特别是多乐章大部头器乐作品几乎没有旋律,给观众欣赏作品带来不便。
然而,无论从器乐作品的艺术属性,还是从器乐作品的社会属性考虑,笔者都认为:器乐作品需要旋律性。
从艺术属性来看,器乐作品具有开放性、流动性、情感性、表现性和创新性等特性,是承载音乐使命、传递思想情感的重要载体,其创作需要遵循音乐的基本规律。而音乐的本质,是用有组织的乐音表达情感、反映现实,节奏与旋律是构成音乐的两大基石——这是人类在长期音乐实践中总结出的共识,也是器乐作品不能脱离的创作准则。
从社会属性来看,器乐作品的价值最终要通过服务社会、惠及大众来体现。随着社会进步与物质生活水平提升,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器乐作品作为高品质精神享受的载体,其创作动机、社会功能与文化背景,都需紧扣时代需求、贴近大众审美。若作品缺乏能让大众感知的旋律,便难以实现“影响人、鼓舞人”的社会价值,更谈不上成为连接艺术与大众的桥梁。
回顾中国器乐创作史:管弦乐《晚会》(1940年,贺绿汀曲);管弦乐《陕北组曲》(1949年,马可曲);管弦乐《瑶族舞曲》(1953年,刘铁山、茅沅曲);管弦乐《康藏组曲》(1955年,陆华柏曲);《春节序曲》(1956年,李焕之曲);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1959年,何占豪、陈钢曲);交响组曲《云南音诗》(1963年,王西麟曲);小提琴曲《海滨音诗》(1963年,秦咏诚曲);舞剧《红色娘子军组曲》(1964年,吴祖强、杜鸣心、戴宏威等曲);管弦乐序曲《红旗颂》(1965年,吕其明曲);钢琴协奏曲《黄河》(1970年,殷承宗、储望华、盛礼洪、刘庄根据《黄河大合唱》改编);管弦乐《北京喜讯到边寨》(1976年,郑路、马洪业曲);交响诗《红星颂》(1995年,傅庚辰曲)……这些器乐作品,无不以其鲜明的时代语言、动人的优美旋律,深入人心,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旋律是音乐语言的第一要素,它通过乐团指挥的引导传递给乐手,进而打动观众。在器乐作品创作中,我们首先要从创作理念上重视旋律写作,将其明确为器乐创作的重要手段;同时,要善于运用旋律承载人们丰富而崇高的情感,以情感共鸣影响人、鼓舞人。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以器乐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为根基,进一步借助旋律这一核心手段“讲好中国道理”,推动器乐创作向高原迈进、向高峰攀登,最终更有效地发挥器乐作品的功能与作用。
“坚守艺术理想,不负时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给8位电影艺术家回信时激励全国电影工作者为繁荣发展文艺事业作出新贡献。那么,音乐作品的时代使命是什么?
音乐作品的时代使命,本质上就是它的时代属性,是它所承载的“时代语言”。在众多音乐作品里,尤其是那些能够跨越时光成为经典的作品,“时代语言”更是决定其能否流传的首要条件。因为“时代语言”是音乐作品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音乐表现——不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音乐作品,必然是空洞的、缺乏感染力的,最终会因没有生命力而失去流传价值。可以说,“时代语言”就是呼应当下时代现实、传递人民大众呼声的“时代旋律”。
1939年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在延安首演时,毛泽东主席连声称赞,周恩来总理题词“为抗战发出怒吼,为大众谱出呼声”,正是因其旋律紧扣抗战时代脉搏;1970年李德伦指挥,钢琴家殷承宗与中央乐团在北京民族宫剧院首演钢琴协奏曲《黄河》后,周恩来总理评价“冼星海复活了”,也源于作品以旋律重现了《黄河大合唱》的精神内核,呼应了时代需求。
旋律是音乐的基础,也是音乐的特征;是音乐的灵魂,更是音乐的翅膀——它能带你飞向远方,也能为你带来希望。
我们的时代需要交响乐,需要室内乐,更需要有旋律、有温度、有力量的器乐作品。坚守以旋律为魂的创作初心,更能让器乐作品真正成为传递情感、启迪思想、连接大众的艺术载体,在新时代绽放更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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