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这两所机构办学许可证已注销
更新时间:2025-03-26 10:43 浏览量:5
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0〕18号)等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提出换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 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现根据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商请注销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函》,经审核,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平度市春雨明德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所校外培训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自公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作废,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特此公告!
附: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