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公示第六批师市级非遗项目及第三批传承人推荐名单
更新时间:2025-04-18 12:10 浏览量:3
为进一步加强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田野普查、项目申报、行业推荐、材料审核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师市日前确定了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即日向社会进行公示。
此次公示的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涵盖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音乐,传统美术等共计9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1项。这些项目承载着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石河子各族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智慧结晶,体现了独特的手工工艺和技艺,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同时公示的第三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有21名,作为非遗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在各自的非遗领域有着精湛的技艺和丰富的经验,多年来致力于非遗的传承与发展,通过口传心授、实际操作等方式,将珍贵的非遗技艺代代相传,为保护和弘扬本土非遗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此次师市对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对于推动师市非遗保护工作、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增强师市职工群众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助力师市本土非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艺蒙)
附件1: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docx
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认定工作经石河子市群众艺术馆田野普查、项目申报、行业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确定了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共9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1项)、第三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21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第师市群众艺术馆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公示期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4月17日—5月16日)。
联系电话:0993-2013971;0993-2035899
电子邮箱:1084932769@qq.com
邮政编码:832000
通讯地址:石河子市西三路29-34号(原石河子第五小学院内)
附件2: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
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第八师石河子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