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您的佳作!“心安城市”建设主题系列艺术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更新时间:2025-05-28 23:14 浏览量:4
“心安城市”建设主题系列艺术作品
征集活动开始啦!
期待您的好创意、好作品!
为深入推进“心安城市”建设,进一步营造“安身”“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社会氛围,现举办滨州市“心安城市”建设主题系列艺术作品征集活动。
01.活动主题
活动以“心安城市”建设为主题,聚焦市委“心安城市”建设“五安”部署要求,展示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心安城市”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和广大群众的切身感受。作品注重将传统文化智慧与“心安城市”理念相融合,坚持以“小切口”入手,体现“大主题”,展现人民群众可知、可感、可享的心安感受,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02.活动组织
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市文化馆、山东仲夏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承办。
03.作品要求及投稿方式
(一)书法作品
作品内容重点聚焦传统文化典籍中关于“心安”的经典论述与精神内核,通过笔墨意蕴传递古今相通的心灵智慧。抄录古代文辞的,须注意版本的选择,保证作品内容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主要表现形式为毛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一律为竖式四尺宣纸,作品无需装裱(不收篆刻作品)。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填写好真实姓名、年龄、性别、通讯地址、电话、邮编。每位投稿者(年满十六周岁)最多投1件作品。投稿作品一概不退,全部由主办单位收藏。
收稿地址: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十六路路口东北角大张鱼头东侧沿街楼五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国梁,15305439112。咨询电话:13176422191。联系人:杨健。
(二)摄影作品
本次征集摄影作品需突破“景美人笑”的表象化记录,通过艺术化视角、隐喻性构图与情感化叙事,深度诠释城市发展中“心安”的精神内核,鼓励通过影像语言呈现“五安”建设的细腻质感。投稿作品形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参赛作品仅可进行适当的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稿件要求:边长3000像素以上,单幅 jpg格式电子文件5MB以上。每幅作品命名格式:作品标题一作者姓名一联系电话。请将作品文件夹打包压缩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zssyjxh2021@163.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老师,18654300990。
(三)主题歌词
作品应契合“心安城市”建设主题,歌词结构完整(含主歌/副歌/桥段),情感真挚、积极向上,语言凝练生动,韵律感强,通俗上口,适合谱曲传唱。中文歌词控制在300字内。请将作品发至邮箱bzzfwxjs@163.com,主题标明“心安城市主题歌词”,并提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邵老师,15166815717;郑老师,0543—3162352。
(四)童谣
作品紧扣“心安城市”核心理念,内容贴近儿童生活,展现儿童视角下对城市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的理解。内容可巧妙嵌入传统元素,适当引用本地非遗、地标等文化符号。句式结构简洁,多用三字句、七字句及回环复沓,押韵自然(可灵活采用押尾韵、押头韵或换韵),节奏明快,适合配合拍手、跳绳、跳操等游戏传唱。请将作品发至邮箱bzzfwxjs@163.com,主题标明“童谣”,并提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邵老师,15166815717;郑老师,0543—3162352。
04.奖项设置
(一)书法作品
所有投稿作品,由市委政法委、市书协组织专家评选,评出获奖作品20件,奖金每人1000元,入围作品50件,奖金每人300元,获奖作品与入围作品不重复计算。
(二)摄影作品
所征作品按一、二、三类征集,一类作品10幅,每幅作品稿费600元及入选证书;二类作品30幅,每幅作品稿费300元及入选证书;三类作品60幅,每幅作品稿费200元及入选证书。
(三)主题歌词
设置采用奖1名,奖金6000元;入围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采用奖与入围奖不重复计算。经评审,若本次征集中没有遴选出可采用的作品,采用奖空缺。
(四)童谣
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
05.征稿日期
(一)书法作品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
(二)摄影作品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
(三)主题歌词
即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
(四)童谣
即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
06.知识产权声明
作者必须依法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作品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含有敏感信息,坚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凡涉及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
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编辑创作,并公开发表、集结出版、播出推送和展览展示等。作品使用不再支付稿酬费用。
07.作品评审
主办方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官方媒体进行公示。评选公示期间被投诉、举报有抄袭且查证属实的,取消作品评选资格。
9月份将举办书法、摄影展,对获奖的书法、摄影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并视情在市内媒体平台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