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机构为了招生非法获取信息
更新时间:2025-05-30 05:02 浏览量:2
现代快报讯(记者 严君臣)5月29日,南通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南通法院2021-2024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当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括一起非法获取信息用于招生,培训机构负责人被判刑的案例。该起赵某、蔡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江苏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赵某、蔡某分别为某艺术培训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获利,二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含学生姓名、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逾1.4万条,后组织营销人员利用上述信息以电话推销方式招生,共招收20多名学生,收取学费20余万元。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赵某、蔡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人非法获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用于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酌情从重处罚。依法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系教育培训机构非法获取未成年人及家长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件。被告人赵某、蔡某作为教培机构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大量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并电话推销招生,严重威胁未成年人信息安全,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予以惩处。同时,法院延伸开展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专题法治教育,提高学生、家长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信息泄露。法院提醒社会各界,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