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类艺术统考内容新变化→
更新时间:2026-01-20 18:03 浏览量:1
自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开始,有关考试内容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速写(综合能力)科目
将《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吉招委〔2023〕2号)中关于“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内容,调整为以下两种考试方式(命题时选择其中一种):1.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但不局限于教材中的图片),根据命题要求进行创作;2.采用人物或带有人物的场景图片作为素材,根据命题要求进行创作。
二、书法类创作科目
1.将《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吉招委〔2023〕2号)中关于:“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可提供篆书印制体字样);
调整为以下考试方式: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不提供篆书印制体字样。
2.将《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吉招委〔2023〕2号)中关于:“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调整为以下考试方式:根据试卷指定的篆书以外的一种书体完成命题创作,指定的书体不与书法临摹科目中的书体重复(确保篆、隶、楷、行四种书体全覆盖),字数20-28字,不提供繁体字样。
初审:梁 月
复审:丰硕
终审:王大海
统筹:张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