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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上生:“琪官事件”的浓缩和留白——《红楼梦》叙时艺术再探

更新时间:2025-06-02 07:08  浏览量:2

在《红楼梦》[1]中,琪官(蒋玉菡)是秦钟之后进入贾宝玉情感生活的第二位同性密友。秦钟夭逝,蒋玉菡却“同终始”。有人用现代同性恋或准同性恋看待他们的关系,未必恰当。

电视剧《红楼梦》中蒋玉菡

曹雪芹所写,并非那个时代男色江湖的浪花,而是“大旨谈情”的一类。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红楼梦》前八十回,除了送秦氏灵柩曾留宿铁槛寺外,贾宝玉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在外留宿的记录。

笔者认同刘敬圻先生提出的“俊友情结”概念。她说:

贾宝玉还有一个“俊友情结”。他与秦、蒋、柳之间既没有桃园结义式的矢共生死的誓约,也没有施润泽、刘小官们那种同舟共济的举措。他们之间主要是一种心仪与默契,是对一种无视门第、无视贵贱、无功利需求的人情美的认同。然而,在心仪默契之中,在举手投足之间,毕竟掺合了某种纨绔时尚。“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第七回回末诗)说的正是这种情结。[2]

宝玉的同性朋友,秦钟也许有过成长期的少年暧昧,至于蒋玉菡,后来还有柳湘莲,作者为他们取名,都以“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荷为喻,玉菡,更是与宝玉、黛玉、妙玉相并的红楼“四玉”,三“玉”与宝玉的关系,是都存在超越肌肤之亲的灵性之情。[3]

这些同性情友,惺惺相惜,互生好感,由于没有性别隔膜和礼教限制,情感交流较为自由。贾宝玉与他们的交往,既是怡红情结和女性美崇拜意识的寄托和延伸,也是贾宝玉冲破贵族家庭和等级观念,追求个性自由和平等交往的叛逆行动。

从创作过程看,这些宝玉与园外同性朋友的故事很可能是曹雪芹在增删稿中为了拓展叙事空间而特地融入《风月宝鉴》旧稿有关内容,因而呈现出“大宝玉”的年龄特色,但又各具不同意蕴。[4]

孙温绘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宝玉与琪官的交往,按文本所叙,时间不过十天,直接描写不过数百字,却成为“挨打”的的导火索和罪名:“流荡优伶,私赠表记”,伏笔延伸至书末,故特别引人重视。尚未为人注意到的是,作者在叙时双线中浓缩了一段贾宝玉的成长史和优伶的命运史。

笔者已经在拙文《“袭人进言”的“叙时误差“》[5]分析论述,“宝玉挨打”的实际发生时间应该在“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的大观园生活中后期,而并非发生在入园仅不到三个月的初期。宝玉入园初,过的是一段天真烂漫的随性生活。四首即事诗应该就是宝玉入园初一年生活的缩写。[6]

随着年岁的成长,贾宝玉感到了青春的躁动:“谁想静中生烦恼,忽一日不自在起来,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出来进去只是闷闷的……那宝玉心内不自在,便懒在园内,只在外头鬼混,却又痴痴的……”青春躁动对自由生活的渴求,是贾宝玉”出园“的缘由。”鬼混”些什么?

第26回,他在养病时,同来自园外的贾芸闲聊:

那宝玉便和他说些没要紧的闲话。又说道谁家的戏子好,谁家的花园好,又告诉他谁家的丫头标致,谁家的酒席丰盛,又是谁家有奇货,谁家有异物。那贾芸口里只得顺着他说。

戴敦邦绘贾芸

一个贵族子弟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追求享乐的纨绔积习跃然纸上。贾宝玉从小看戏,但这大概是小说中他第一次关注“戏子”,而且是排在外面世界的第一位,显然有特殊兴趣,贾宝玉究竟是如同其他纨绔子弟一样想在“戏子”中寻找“玩色”对象?还是在青春苦闷中想寻找纨绔子弟之外的同道知己?

这里留下了悬念“谁家的戏子好”,评价标准虽然模糊,但大概包括色艺两方面,不同于后面提到丫头只说外表“标致”。这段话透露的信息,可视为贾宝玉与优伶关系的起点。

宝玉对“戏子“的兴趣,在第28回四月二十六日晚参加世家子弟薛蟠、冯紫英挟妓女云儿、优伶蒋玉菡的酒宴找到了具体对象,也因此得到升华。

按照石头记事的贾宝玉年龄系统,宝菡之交处在贾宝玉十三岁这一年(第18-19回至第53回)的叙事板块上。古代幼童学艺,琪官既然已经“名驰天下”,按民国“四大名旦”二十至三十岁成名比譬,应该至少已年入弱冠,与十三岁的贾宝玉一见倾心成为莫逆之交,太不合事体情理。

宝菡之交的年龄,只有从曹雪芹设置的叙时双线上才能得到合理性解释。也就是说,宝菡之交只可能发生在隐性的宝玉长大的年龄线上。笔者已有论述,再次强调这一点,还是很有必要的。

与秦钟初见同性外貌互相吸引的“惊艳”心态不同,贾宝玉与蒋玉菡是在酒宴行令中,因为玉菡酒令句“花气袭人知昼暖”中巧合“袭人”之名,薛蟠喧嚷,玉菡向宝玉道歉,两人才得以交谈。

改琦绘秦钟

宝玉是贵族公子,玉菡只是伴席优伶,地位悬殊。然而在贾宝玉设计的以“女儿悲、愁、喜、乐”的酒令中,蒋玉菡的令词是除宝玉外最能体会女性内心情感的,绝不同于同席的冯紫英、薛蟠和妓女云儿令词的轻佻甚至粗鄙市井气息:“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女儿愁,无钱去打桂花油;女儿喜,灯花并头结双蕊;女儿乐,夫唱妇随真和合。”

所唱“可喜你天生成百媚娇”也极富戏曲韵味。贾宝玉因此而有好感。当玉菡致歉意时,宝玉之情自然流露:

宝玉见他温柔妩媚,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着他的手,叫他“闲了往我们那里去。还有一句话借问,也是你们贵班中,有一个叫琪官的,他在那里?如今名驰天下,我独无缘一见。”蒋玉菡笑道:“就是我的小名儿。”宝玉不觉欣然跌足笑道:“有幸!有幸!果然名不虚传。今儿初会,便怎么样呢?”

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个玉玦扇坠解下来,递与琪官,道:“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谊。”

玉菡接过,笑道:“无功受禄,何以克当!也罢,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的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所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

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着,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

戴敦邦绘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宝玉赠扇坠,还只是一般性礼物,到交换贴身汗巾,从不对等到对等,特别是玉菡以北静王所赠宝物茜香罗巾给宝玉,表明他对宝玉情谊的特别看重,也可以看到在蒋玉菡真情感动下,贾宝玉内心的变化,消除公子优伶地位差异,成为完全平等的纯情挚友。

就蒋玉菡来说,虽然为“不以官俗国体所缚”的北静王所宠极为幸运,但他显然更加看重不带任何权势附加的平等情谊。这就是“名驰天下”的优伶琪官的人格追求,也就是第28回回目“蒋玉菡情赠茜香罗”的内涵。

北静王以女王所贡物赠琪官,符合受宠男伶的审美特质,与贾宝玉的审美观是相通的。北静王是贾宝玉所喜欢的“才貌双全,风流潇洒”的年轻王爷,一条汗巾把北静王-蒋玉菡-贾宝玉三人连在一起,这是同类情感链条的延伸。

这个故事,又与第16回贾宝玉把北静王所赠鹡鸰串转送给林黛玉之事相映。贾宝玉一番真情,林黛玉却掷而不取:“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它!”因为她追求的是绝对排他的唯一异性爱情。情节类似,异曲而同工,各臻其妙。如果说,宝菡之交有一段“北静王时期”,那可称为“蜜月”。可惜的是,在文本叙时中,它只有那么一瞬。几天后,风云突变,琪官成为了忠顺王府的小旦“逃犯”,连累宝玉挨打。

改琦绘北静王

优伶属于古代贱民阶层。贵族与优伶,本属于社会地位贵贱极为悬殊的两个世界。但娱乐与“性乐”的本能需求却把他们联系起来,发生无数故事。贵族子弟交接优伶,是破坏规矩的等级越界。

但另一方面,养优宠优又成为贵族奢靡淫乐的生活方式。不同在于,养优宠优,是以优伶为玩物。所谓“流荡优伶,私赠表记”,贵族王爷可以视为“雅事”,却成了贾宝玉的“罪名”。由于贾宝玉对八股举业反感,懒与“士大夫男人交接”,却与优伶为友,因而被贾政视为大逆不道。

更令他无法容忍的,是宝玉所交接,乃是地位高于贾府,与贾府并非同一政治集团,甚至有着潜在利益冲突的忠顺王爷所宠而又逃匿之名优,王爷追逃至贾府,这就对贾府安全造成威胁。冲突于是爆发。

宝菡相交不过十天,端节刚过,五月六日下午·,忠顺王爷府长史来到贾府,追寻琪官的下落。据其长史所言,琪官已经失踪多日。四月二十五日(宝菡结交前一日)尚为北静王所宠赠茜香罗的琪官,怎么忽然成了忠顺王府之人,又还三五日不见。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列藏本《红楼梦》

忠顺府王爷长史:“我们府里有一个做小旦的琪官,一向好好在府里,如今竟三五日不见回去。各处去找,又摸不着他的道路,因此各处访察。这一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王爷亦云:若是别的戏子呢,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随机应答,谨慎老成,甚合我老人家的心,竟断断少不得此人。故此求老人家转谕令郎,请将琪官放回。

按此处俄藏本“王爷亦云”下有以下几句:

若是别的戏子,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乃奉旨所赐,不便转赠令郎。若令郎十分爱慕,老大人竟密题一本请旨,岂不两便?[7]

这段话也许有解释琪官从北静王宠伶变为忠顺王府小旦的用意,但优伶为圣旨所赐,难以令人置信。所以除俄藏本外,都不采用。现今各文本都是叙事留白,给读者留下探寻空间和讨论话题。

王蒙在他的《谈红说事》中盛赞忠顺王府“长史官的所有言谈,可圈可点,堪称范本。”[8]。诚哉是言!但笔者以为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话语中浓缩的优伶命运信息。因为那位没有出场的琪官正是影响所有各方的焦点,也是作家曹雪芹实际描写的重点。

《王蒙谈红说事》

虽然长史话语中只涉及忠顺王一位王爷,但因为第28回所写几天前的事件涉及另一位王爷北静王,而两位王爷又是不同政治集团的代表人物,他们与同一位优伶发生关系,又因此影响故事主体-贵族贾府和主人公贾宝玉的命运,这就使问题变得十分复杂。我们可以用“作为(王爷)-—反应(琪官)—影响(宝玉)”的施受模式试做分析。

一位男伶先后为两位王爷所喜好,这反映了有清朝时代特色的整个社会上层的狎伶男风。由于作者一再强调“无朝代年纪可考”,表明他有意从更广阔的历史和现实视野概括优伶作为权势者玩物甚至政治斗争工具的复杂而可悲的命运。

同为狎伶,两位王爷态度不同。琪官原在外戏班,是否曾为北静王家伶,不得而知。但王爷赠茜香罗,可以看出对琪官的特别怜爱,所以琪官有一种被宠幸感,他对贾宝玉的话中不无炫耀;王爷也没有限制琪官交往的自由,这才有了宝菡之交和互赠。

而从长史话中透露的信息看,忠顺王爷对琪官不仅是占有(为王府所有),而且还有玩乐之外的“随机应答”的役使,所谓“甚合老人家的心”,就是满足其一切要求和欲望。琪官的不告而逃,正是忍无可忍的反抗。

王爷派长史来贾府追索琪官,不只是显示威权,也包含视宝玉为男风对手的卑鄙的争夺和掌控欲。

这就涉及小说对贵族权势集团关系的描写。在小说中,秦氏之丧,四王八公路祭,北静王地位最高,贾府与北静王关系密切,而与忠顺王素无往来。

《从曹学到红学》,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4月版。

所以贾政听到忠顺王府来人,便觉惊疑紧张,得知宝玉与琪官之事,更怕“祸及于我”,连累个人和家族。这反映朝廷中以王府为代表的不同政治集团的微妙而紧张的关系。如此看来,“宝玉挨打”不只事关家庭教育和家族伦理,还牵系家族的政治命运。难怪有作家就此展开了自己的政治想象。

但我觉得,作者在此有意隐藏留白的,更重要的是优伶的遭遇命运。琪官为不同的政治集团代表人物所喜所好所用所玩弄甚至控制,身不由己,何以自处?既然为北静王所宠,琪官为何离开北静王而进入忠顺王府?是主动还是无奈,或是另有隐情?两位王爷什么关系?这些天里,琪官经历了什么?遭遇了一些什么?

这里有太多的疑问令人揣测悬想。而无论从本事意义,还是从情节功能说,两个政治集团,两位王爷,两种类型的描写,确是一个都不能少。它包含的上层政治社会人生特别是优伶遭遇命运的丰富性复杂性典型性,令人惊心。

长史的话中还涉及宝菡关系的长度和密度。所谓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知”,这话也许有夸张。按文本所叙,宝菡之交不过十天,只见过一次。端节前后贾府打醮等礼仪繁忙,宝玉未曾外出。

夸大是为了激怒贾政,严惩宝玉,割断宝菡关系。但宝玉不敢反驳,说明基本事实确实如此。文本所透露的琪官与两位王爷关系的变化,与宝玉关系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它们也许是几月甚至几年的故事,可以大笔细笔书写,但在小说里,曹雪芹为了集中于宝玉挨打,居然浓缩到十天之内,而且留白叙事,不做任何说明暗示,焦点人物蒋玉菡也不再出现,只有一段追逃情节话语,却如此耐人寻味,留给读者各自想象补充的巨大空间,这是何等的笔力匠心!

《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红楼梦》,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4月版。

“脱籍”是身为贱民的优伶改变卑贱法律地位实现自由平民梦的途径。清代雍正有过允许乐籍艺人“豁籍为良”的谕旨和地方法令:“确查削籍,改业为良。”饬令“各属严行禁革乐户,令其改业,得为良。”[9]

但“改业”不易,还需要必要的物质技能准备。“娼优和奴婢一样,是贱民等级的基本队伍。而在娼优大量存在的条件下,所谓豁除乐籍只能是形式而已。除兼有田宅从事稼穑者外,那些从来不从事生产的乐户虽不再在籍,但他们没有谋生的技能,不具备改业的条件,为了能够生存下去,继续为娼恐怕是其最便当的谋生之路了。”[10]

蒋玉菡显然是一位不堪被豢养玩弄、有着自我人格追求的而又善于谋划的艺人。他偷偷置办了田亩房舍,而这个秘密只有贾宝玉知道,说明他们的交往互信之深。置办田亩房舍,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这种努力,也许在受北静王宠之时,甚至更早,而不只是为了从忠顺王府逃走安身。从根本上说,他是为了改变优伶的贱民身份和屈辱地位。这当然也说明宝菡之交时间之长,绝不是四月底到五月初几天的事。但在忠顺王府长史威严之势,父亲贾政雷霆之怒的夹击下,贾宝玉却只能说出实情:

大人既知他的底细,如何连他置买房舍这样大的事情倒不晓得了?听说他如今在东郊离城二十里有个什么紫檀堡,他在那里置了几亩田地几间房舍,想是在那里也未可知。

改琦绘蒋玉菡

贾宝玉的懦怯,出卖了琪官,也为自己带来了悔恨。他在伤痛中梦见“蒋玉菡走了进来,诉说忠顺府拿他之事”,他对林黛玉说:“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这不是假话,至少表现了内心的自我救赎。他的所想与所行还有距离。因为他终究是怡红公子,富贵闲人,在他所依附的世界彻底崩塌前,他还走不出那个世界。

但宝菡之交确实推动了贾宝玉的成长,使他看到了他所生活的富贵圈子之外的贱民群体的可悲人生和可敬人格。这特别表现在他对贾府女伶的同情爱护上。

第28回宝菡结交后,第30回“龄官画蔷痴及局外”,第一次写到他对女伶及其爱情的关注。

至于第58回女伶解散后来到大观园,遭遇种种不公平,贾宝玉的帮助保护更不乏例举,包括对芳官等“不平则鸣”抱团反抗的同情,对藕官菂官蕊官同性爱恋的赞赏等等。这实际上是宝菡之交所体现的超越等级界限的平等情谊的延续。[11]

当然这种有限无力的同情无法改变女伶们的悲惨命运。前八十回蒋玉菡不再出现,宝菡之交继续留白。直到结尾作者以当年相互交换的汗巾做伏笔,写到贾府败落后玉菡与袭人的婚姻,肯定“优人有福”的命运逆转,还特别显示“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12]的不离不弃的情操,其创作用意才和盘托出。

今本后四十回写宝菡重见,蒋玉菡有了小戏班(第93回),又有了田地房舍铺面,同袭人成婚,(第120回)大体延续了作者的思路。但却无法展示“同终始”的情感关系,不能不是遗憾。

《曹寅与曹雪芹》(增订本),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4月版。

优伶奴婢同属贱民阶层。出身于皇家包衣世仆的曹雪芹感同身受。他不仅同对奴婢一样,关注优伶命运,而且有意张扬底层人物不愿被“驱制驾驭”的高风硬骨。蒋玉菡和“被认作优伶一类”的柳湘莲都是这样的人。

在《红楼梦》第二回,他通过贾雨村关于“正邪两赋之人”的言论(“假语村言”)把“奇优名倡”与帝王隐士高人并列,就体现了他的平等观念和卓越眼光。“琪官事件”对贾宝玉的人生成长和优伶命运的独特展示,和浓缩叙时和留白叙事的高超写作艺术,都可垂为典范。

注释:

[1] 本书所引《红楼梦》原文,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

[2] 刘敬圻《贾宝玉生存价值的还原批评》,载《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1辑;刘敬圻《明清小说补论》(增订本),北方文艺出版社2016年版,072=73页。

[3] 参见刘上生《酒令出新,相知以品》,载《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148-159页。

[4] 刘上生《论明义所见钞本的文本史意义——以剔红绝句两处’”缺失’”为入口》,载《红楼梦学刊》2019年第6辑,刘上生《从曹学到红学》,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380-393页。

[5] 刘上生《“袭人进言”的叙时误差——叙时双线初探》,古代小说网2025年5月

[6] 本文叙时线索,参见沈治钧《红楼梦成书研究.新编红楼纪历》,中国书店2004年版,180-201页。

[7] 参见蔡义江《蔡义江新评红楼梦》第二册,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372页。

[8] 王蒙《王蒙谈红说事》,北京出版集团公司2011年版,107-112页。

[9] 《雍正实录》卷一,《清通考》卷一五二,转引自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262页

[10] 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263-264页

[11] 参见刘上生《回目聚焦,真情揆理——第五十八回散记》,载《红楼梦学刊》2019年第1辑,刘上生《从曹学到红学》,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394-409页。

[12] 【法】陈庆浩编著《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年版,5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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