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载:如何达到观物与观我的“物我交融”的艺术境界?
更新时间:2025-06-11 06:02 浏览量:2
清代刘熙载书法理论中的
“观物”与“观我”探析
文/肖泽阳
湖北美术学院书法与篆刻专业硕士研究生
物我交融:辩证统一的艺术境界
1.以物写我:主体精神的客体化。艺术的最高形式就是要表现生活的内在本质,也就是抛开物象的纷扰探寻艺术的本真,体味作品深层的精神内涵及艺术家自己微妙的内心感悟。刘熙载的“二观”理论并非割裂对立,而是强调主客体的交互渗透。以书法再现“我”“心”和物之“灵”,他在《游艺约言》中指出:“书要有为,又要无为。”揭示出“观物”与“观我”的动态平衡。
在刘熙载“观物”理念下,“以物写我”首先强调主体从自然万物中获取创作灵感,既观物又观我,达到物我交融、主客合一、浑然一体的“物中有我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书法家们通过对自然的细致观察与感悟,捕捉到自然的形态、韵律和神韵,自然元素如同一个个符号被象征表达,被艺术家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借助自然元素象征主体的情感、气质和价值观,将其融入自己的艺术创作之中,成为他们表达自我精神的外在形式,从而展现主体精神。
刘熙载书法
卫恒说书法创作要“睹物象以致思,非言辞之所宣”,说明主体在“观物”时,会产生丰富的内心感受和思考,产生深刻的感悟和独特见解,这些感悟和思考往往超越了言语的表达能力,以物我交融的方式升华为独特的笔墨语言。苏东坡曰:“神与万物交,智与百工通。”特定的人生经历和迥然的艺术成长道路决定每一个艺术家各自不同的艺术感悟,个体的“神、智”均不相同,书法作为传达人类心灵的载体也必定不可能千人一面,需把握因循自然的法则、体味真实的内心感悟,超乎于物象之外、物我两忘。
“以物写我”将艺术家个体的情感与自然景象相融合,唐代画家张璪说:“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庄子·内篇·齐物论》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是既“观物”又“观我”的正确体认和把握,达到人与自然浑然一体的天人合一境界,即所谓的“神与物游,思与境偕”;刘勰《文心雕龙·神思》曰:“或理在方寸而求之域表,或义在咫尺而思隔山河。”说明有些事理就在心中,却要到极远的地方去寻求,而某些思想就在眼前,却又像隔着山河一样遥远。可见物我交融需要用心去感知和捕捉,在自然中循证内心的印记,强化自己的理念和认知。
刘熙载书法
2.以我化物:自然法则的主体重构。在书法创作和审美追求的过程中,“以我化物”要求书法家以自身主观意识对自然法则进行重新整合与构建。这种艺术的升华并非随意为之,而是基于书者对书写本质的深刻理解以及自身的艺术修养和精神追求。以创作者主观意志为引领的对自然法则的改造,创造出符合个人审美趣味与情感表达需求的书法作品。书法家凭借自身的主体意志,对自然的形式进行创造性转换,使其更贴合自身的创作意图。
书写过程并非单纯机械地形状描绘,而是融入自己对文字内容、书写主题以及当下心境的理解,通过笔法的运用、结构的安排、章法的布局等多个层面,对汉字这一“自然”元素进行重新塑造。宋代书家雷简夫的书法创作实践就是依靠自身的情感重构,他说:“近刺雅州,昼卧郡阁,因闻平羌江暴涨声,想其波涛番番,迅駃掀搕,高下蹶逐奔走之状,无物可寄其情,遽起作书,则心中之想尽出笔下矣!”可见雷简夫在进行书法创作时,摄取的是平羌江暴涨的听觉形象,从而进行感官转移及主体重构;恰如张怀瓘说的“异类而求之,固不取乎原本”,不拘泥于所观之物,更在乎自身观后的感悟;韩愈说“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
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可见张旭是以情感为主的思维模式,从物象到情感再到书法表现的心路历程。
刘熙载书法
“以我化物”并非孤立地突出主体或客体,而是追求主体精神与自然法则的深度融合,从而开辟出全新的艺术境界。在“以我化物”的过程中,书法家将自身融入自然,又从自然中提炼出高于自然的精神表达,实现了艺术境界的升华,创造出无尽的可能与魅力。晋成公绥说书法是“垂象表式”的产物,说明书法所表现出的形象和意境,通过具体的线条传达出抽象的意境,引导观者进入一个无限深远的世界,“垂象”不仅指书法作品本身的形式美,更是作品所蕴含的象外之象,就是表象的转化与改造。
王羲之《兰亭序》将山水之乐升华为流动的线条韵律,他善于观察鹅掌拨水,鹅的颈项婉转,王羲之通过表象分解和提炼,摄取其个性特征——神态悠然自得、力量蓄而不露,悟出了用笔之法,其作品形象呈现出一种清新俊逸、风规自远的美。再如李阳冰在其书法实践中,“于天地山川得方圆流峙之形,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霏布滋蔓之容,于衣冠文物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口鼻得喜怒惨舒之分,于虫鱼禽兽得屈伸飞动之理,于骨角齿牙得摆抵咀嚼之势”,他分解和吸收了不同客观物象中的不同个性特征,予以综合加工,完成表象转化,从而形成自己特有的书法形象。刘熙载特别推重这种“离形得似”的超越,认为最高境界的书法应“不似之似”,在抽象线条中既暗合物理,又凸显心性。
刘熙载的“二观”学说将中国传统书法美学的双重维度推向新的高度,并且进行了理论升华,“观物”与“观我”不仅是方法论上的指导,更是书法具体的创作方法。刘熙载在阐发的过程中集前贤之所长,并吸收我国传统哲学和美学之精髓。他提倡通过观察自然界的形态、结构来丰富书法的线条和造型,学习书法须内外兼修,向外追求与自然同构的宇宙意识,向内探寻人格完善的精神境界。
在追求技艺精湛的同时,不忘内心修养,将艺术提升为修身悟道的生命实践,通过内省和自我修养来提升书法的精神内涵,使得书法作品不仅具有形式美,更具有深厚的精神意蕴。“观物”与“观我”思想在当代书法教育和创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机械复制的当代语境下,重审这一思想,对于反思技术异化、重建人文精神具有重要启示。真正的书法艺术,终须在物我交融中抵达“通德类情”的化境。它提醒书法家强调书法艺术的人文精神和哲学内涵,有助于提升书法家的综合素质,也为理解和欣赏书法作品提供了更深层次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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