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胜诉,一场演唱会:刀郎与宜昌的故事不简单
更新时间:2025-07-14 04:23 浏览量:1
刀郎演唱会的专注演奏现场
刀郎与宜昌的羁绊,因一场胜诉的侵权案,有了特殊意义。
2025 年 8 月 2 日至 3 日,刀郎将在宜昌奥体中心体育馆举办 “山歌响起的地方” 巡回演唱会。这场演唱会与胜诉的侵权案看似时间相隔,实则紧密相连。
2024 年,经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就某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被判承担侵权责任,需共同赔偿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 75000 元。
事件缘起于原告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几年前湖北某文化公司举办 “群星演唱会” 时,降央卓玛在现场演唱了刀郎的《西海情歌》。而刀郎此前已授权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温柔》和《雨中飘荡的回忆》等音乐作品,独家享有或管理全部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名义依法维权。同时,刀郎郑重声明,从未授权降央卓玛演唱上述三首作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方事先未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唱会组织者和演唱者也未审查歌曲授权情况,二者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的著作权,遂作出上述判决。
这是宜昌首例因在演唱会上表演他人作品而引发的侵害知识产权案。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胜诉背后,是刀郎对自身作品著作权的坚定捍卫。在音乐市场,作品被随意翻唱、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刀郎此举维护了自身创作权益,也为音乐著作权保护提供典型示范。
该判决提醒演出组织者,举办演唱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唱者若演唱他人作品,也需确认主办方已获授权。
宜昌法院公正的判决,让刀郎感受到这座城市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小编认为,基于此,才有刀郎于 2025 年 8 月 2 日至 3 日在宜昌奥体中心体育馆举办 “山歌响起的地方” 巡回演唱会的后续。
有网友认为:刀郎对宜昌有了特殊的好感与信任,选择在此开唱,是对宜昌的一种回应与致敬。
刀郎选择在宜昌奥体中心体育馆举办‘山歌响起的地方’巡回演唱会,以此回应这座城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那场胜诉,进一步扩大了网友对刀郎作品的关注度。此次演唱会吸引大量歌迷,不仅因刀郎独特音乐魅力,也与他维权成功所传递出的对创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关。
歌迷看到刀郎对作品的用心,更愿意走进演唱会现场支持他。刀郎的音乐创作扎根民间,充满对生活、对土地的热爱,这与宜昌这座城市的气质相契合。他的歌曲旋律悠扬、歌词质朴,诉说着平凡人的故事与情感,能引发大众共鸣。
在侵权案胜诉的背景下,这场演唱会更具意义,是音乐与法律携手,对知识产权保护与优秀音乐创作的一次宣扬。
刀郎凭借其独特的音乐魅力和对作品负责的态度,吸引了众多歌迷,此次宜昌演唱会也备受期待。
回应:从推脱到败诉,始终缺乏诚意
降央卓玛对侵权一事有何回应?在刀郎胜诉的这场著作权侵权案中,降央卓玛方面的回应显得颇为复杂。
起初,当刀郎发现降央卓玛未经授权,多次在商业演出中演唱自己的作品《西海情歌》,并从中获取丰厚报酬时,尝试私下沟通,希望她能停止这种未授权演唱行为。但降央卓玛却以主办方要求为借口,未给予足够重视。
在法庭上,降央卓玛辩称自己演唱《西海情歌》是为了推广歌曲和藏族文化。她似乎认为,自己的演唱行为具有积极意义,并非单纯的商业牟利,从而不应被视作侵权。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著作权的归属明确,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用于商业演出,即便存在所谓 “推广” 等理由,也无法改变侵权的本质。
自 2015 年起,刀郎与降央卓玛就因《西海情歌》的表演权问题,对簿公堂达 42 次之多。在这漫长的诉讼过程中,降央卓玛始终未能与刀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直至 2024 年 1 月终审判决下达,降央卓玛败诉,需与湖北某文化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 75000 元。但在此之后,降央卓玛及其团队未公开向刀郎或相关方作出正式道歉。也未对侵权一事给出令大众满意的回应。
降央卓玛未经授权多次在商业演出中演唱刀郎的《西海情歌》,引发了长达数年的著作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