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康演唱会主办方申请取消,涉毒艺人不能复出是底线丨中听
更新时间:2025-09-16 19:59 浏览量:1
评论员王珍珍
涉毒艺人如果能在娱乐圈复出,牺牲的缉毒英雄能“复活”吗?
近日,涉毒艺人苏永康拟于10月初在温州举行演唱会被网友投诉举报。9月16日,大麦网已经下架其相关演出。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演出主办方已向审批单位提交演出取消的申请。
涉毒艺人为何不能复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会对社会大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示范效应。涉毒艺人复出极易对青少年产生“戒毒容易、吸毒代价轻微”的不良影响。如果涉毒艺人能凭借过往名气重返舞台、赚取流量,是对牺牲缉毒英雄的一种亵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但这并不意味着涉毒艺人可以重回大众视野。事实上,禁止涉毒艺人复出不是对其就业的一禁到底。改过自新后,可以选择其他合法领域回归正常生活。
苏永康温州演唱会为何能“报批资料合规”?据官方回应投诉博主称,“审批权限在省文旅厅,经了解2025年劣迹艺人名单内无苏永康,符合审批条件”。这是否意味着部分涉毒艺人因犯事时间久远、地域管辖差异等原因,成了名单外的“漏网之鱼”?近年来,涉毒艺人变相复出的试探“层出不穷”。孙兴、含笑、宋冬野都曾试图重返舞台或荧幕。
当前,对涉毒艺人商演行为的监管,并未形成严密的链条。对艺人商演,目前主要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通过对演出活动的前置性行政审批来实现管理。而《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和《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无法设定行政处罚。此外,国内尚未建立统一的劣迹艺人信息查询名录,相关执法部门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对涉毒艺人演出进行限制或处罚,只能依赖行业内的联合抵制。
防止涉毒艺人变相复出不能光靠群众的“火眼金睛”,更需从制度层面筑牢防线,首先建立禁止邀请包括涉毒艺人在内的劣迹艺人表演的制度,对违反者的处理从“行业联合抵制”转变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全国统一的防范劣迹艺人复出和变相复出的法律法规也应健全,只有推动“一次吸毒,终身禁演”的行为红线,才能让艺人守好自己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