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明:在诗词与书法艺术交流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12-10 21:38 浏览量:2
陈思明简介
陈思明,中华诗教先进个人、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江西省诗词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西省作家协会会员,现任庐山诗词创作与研究会主任。曾三度荣获我国诗词界最具权威性的“华夏诗词奖”,并多次获得国家级诗词及论文奖项。获第二十八届江西省报纸副刊好作品二等奖,获第二届九江市文联文艺繁荣工程“荷花奖”。多次受邀担任全国性诗歌大赛评委。
诗歌作品见于《人民日报》《诗刊》《中华诗词》《中华辞赋》等国家级报刊,累计发表近200首。出版个人诗集《一路吟啸》,部分诗文及书法作品被全国多地刻石留存。瑞昌市委特授予其“陈思明名家工作室”称号。
在诗词与书法艺术交流会上的讲话
陈思明
尊敬的各位同仁、朋友们:
大家好!
我们常说“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道出了诗与画之间的交融。那么,诗词与书法之间,又存在着怎样一种更为内在与紧密的联系呢?这两大源自中华文明深处的艺术形式,千百年来是如何相互碰撞、相互滋养,并最终迸发出绚烂火花的?今天,我想就以下几点与大家交流。
一、诗词与书法的内在共性
它们虽形式各异,却血脉相连,共享着同一片精神与美学的土壤。
1.精神同源:皆生于“道”与“心”
二者皆以“道”为终极追求。艺术的至高境界从来不止于技艺的纯熟,而在于对“道”——即宇宙万物的本源、规律与内在精神的体悟与表现,亦即“道法自然”。
书法的灵感常源于对自然万物的观照。唐代孙过庭在《书谱》中写道:“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纤纤乎如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这生动揭示了书法笔法与意态皆取法于自然之“道”。卫夫人在《笔阵图》中,亦通过自然意象赋予点画以生命力:点如高峰坠石,横如千里阵云,竖如万岁枯藤——以此培养书家对笔力、胸怀与坚韧的审美感知。宋代文豪苏轼也曾记述,有人从观察两蛇相斗的姿态,以及樵夫与村姑在山径间相互谦让、巧妙避行的动态中,悟出书法里进退揖让、笔势贯通的章法之理。诗词亦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自然之道”是万物本有的规律,日月山川、草木禽兽皆有自然之美,人类文章亦应体现这种自然形成的文采。陶渊明的田园诗,语言质朴平实,却营造出无人能及的境界,其根本在于诗人的内心已与自然之“道”浑然合一。
同时,诗词与书法都是真性情的流露。诗是“心声”,书是“心画”。一切伟大的作品,都必须从心底自然流淌而出,无伪无饰。
2.审美互通:意境、节奏与人格
意境之美:诗词用文字营造意境,如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画面辽阔而苍茫。书法则用笔墨的线条、结构与章法营造意境,如怀素的狂草,那恣意奔放的线条与疾驰的节奏,本身就是一幅气韵生动的抽象画卷。
节奏与律动:诗词通过平仄、格律,吟诵起来抑扬顿挫,富有音乐的节奏感。书法同样有节奏,笔锋的起、行、转、收,行笔的轻、重、缓、急,墨色的枯、湿、浓、淡,字与字之间的疏、密、避、就,共同构成了纸上视觉的音乐。
人格的显现:艺术最终是人格的投射。所谓“文如其人”、“字如其人”,诗词的格调与书法的风骨,无不折射出创作者的精神气质与品德修养。
二、诗词与书法的相互作用与启示
在历史长河中,诗词与书法相得益彰,交相辉映,产生了“1+1>2”的奇妙化合效应,并给予我们深刻的创作启示。
1.诗词内涵提升书法格调
书法的魅力,一半在笔墨技巧,一半在所书写的文辞内容。一首意蕴深邃的诗词,能为书法作品注入灵魂,使其超越单纯的技巧展示,升华为文心与墨韵的完美融合。王羲之的《兰亭序》之所以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不仅因其精妙绝伦的笔法,更因那篇流淌着哲学沉思与生命情怀的锦绣文章。文章与书法相得益彰,共同构筑了一个风神潇洒、物我两忘的艺术圣境。
2.笔墨形态强化诗意表达
精妙的书法,能以独特的视觉形式,放大、强化甚至升华诗词文本的情感内涵,成为诗意腾飞的“翅膀”。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是这一作用的极致体现。通观全篇,其文,字字血泪,悲愤填膺;其书,则随情澎湃,笔墨成为情感的直接宣泄:开篇尚能克制,行笔稳健,至后段悲情难抑,笔触变得粗重狂放,涂抹、顿挫、飞白迭出。这已不是寻常书写,而是痛彻心扉的情感爆发与刻录。
3.相互启示:追求“道技并重”的至高境界
这启示我们,最高级的艺术,必是深刻内涵与完美形式的统一。任何创作都不能止步于技术层面。苏轼曾言:“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艺术的精神是相通的,表达形式可以相互转化和补充。他还说:“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强调学识修养对书法的根本性作用。陆游教导其子:“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诗词的功夫在诗歌技巧之外的生活阅历与生命体悟。黄庭坚更是直言:“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
三、对当代创作的思考
唐代是诗书交融的黄金时代。在今天,我们或许难以强求每位诗人必是书法家,每位书法家必是诗人。但我认为,一个致力于诗词创作的人,应当懂得欣赏书法艺术,从线条的力度、章法的虚实中感悟美学;同样,一位潜心书法的人,也应当学会品味诗词的意境与韵律,从中汲取精神的滋养。如此,虽未必能成就“诗书双绝”,但必能在各自的领域内触类旁通,获得更深厚的艺术启迪——在诗中体悟线条的韵味,在书法里感受格律的节奏。
当下,诗词与书法领域似乎存在一种相似的误区:部分诗词作者,以为掌握了平仄格律等技巧,便足以称为诗人;部分学书者,以为临摹碑帖形似逼真,便可自诩为书法家。
我想对此说:对于诗人,首先要“博记”,要海量阅读、汲取传统精华;但最终关键在于“学会忘记”,将所学内化为自身的生命体验与独特表达。对于书家,路径同样如此:先要“深入传统”,刻苦临池,掌握法度;但最终目标,也在于“学会忘记”,让笔墨真正成为自己性情与思想的自然流露。
让我们共同努力,在诗与书的对话中,不仅追寻技艺的精进,更追寻那份与“道”相接、发自“本心”的永恒艺术真谛。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