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治理视域下 巩义石窟保护利用的“破局”与“升级”
更新时间:2026-01-20 17:09 浏览量:1
作为黄河文化与丝绸之路文化交汇的璀璨遗存,巩义石窟是北魏皇家石窟艺术的杰出代表,更是中原文化脉络中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化不动产”。其现存的帝后礼佛图、飞天造像等石刻遗存,既承载着千年石窟艺术的技艺精髓,又镌刻着河南作为华夏文明腹地的历史基因,与龙门石窟共同构成中原石窟艺术的双璧,是地域文化传承的核心载体。在文化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与河南文化强省战略推进的双重语境下,传统以政府单一主导的巩义石窟保护模式,已难以适配新时代石窟寺保护传承、价值阐释与活化利用的多元需求,逐渐暴露出岩体风化监测压力大、展示形式局限于“参观式观赏”、社会力量参与度低、与河南文旅融合不足等现实困境。
文化治理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核心逻辑,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公共价值导向与动态效能提升,为破解巩义石窟保护利用难题提供全新理论视角与实践路径。本文依托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金支持项目阶段性成果,从河南地域实践来看,无论是龙门石窟的数字化保护经验,还是河南博物院《唐宫夜宴》的文化IP活化范例,均印证文化治理理念在文物活化中的适配性与有效性。基于此,巩义石窟的保护利用正迎来从“政府单一主导”向“政府、高校、企业、公众多方协同共治”的转型,从静态被动的“保下来”向动态主动的“活起来”升级。本文立足文化治理视域,以巩义石窟为核心案例,结合河南地域文化资源禀赋与同类文物保护实践,系统梳理巩义石窟在预防性保护、数字化赋能、区域协同等方面的创新模式,剖析其运行机制与地域适配性,进而提出针对性优化路径,为河南乃至全国石窟寺类文物的保护传承与价值转化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借鉴。
文化治理打破传统文物保护中政府单一管控的壁垒,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与河南“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的核心诉求高度契合。与传统保护模式相比,文化治理视域下的巩义石窟保护呈现三大地域化转向。其一,从“被动守护”到“主动活化”,突破“为保护而保护”的静态思维,立足巩义石窟的皇家文化属性与黄河文化基因,挖掘其与河南地域民俗、历史叙事的关联,实现文化传承与地域发展的良性互动;其二,从“单一主体”到“多元协同”,推动政府文旅部门、高校科研团队(如郑州大学、河南大学考古专业)、本地文旅企业、周边社区居民等主体深度参与,形成权责明晰、优势互补的地域治理共同体;其三,从“经验管理”到“精准治理”,依托数字技术构建石窟本体保护数据库,借鉴龙门石窟数字化监测经验,实现对巩义石窟岩体稳定性、温湿度环境的动态监测与科学决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河南省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均明确提出要“激活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推动文物与文旅、科技深度融合”,为文化治理视域下的巩义石窟保护提供政策遵循。在此框架下,巩义石窟不再是孤立的历史遗存,而是融入河南文旅发展大局、服务地域文化自信提升的重要资源,其保护利用也成为践行河南文化强省战略、传承黄河文化的重要路径。
在当前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巩义石窟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客观现实的制约。现阶段,,巩义石窟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定客观限制与外部约束。在保护与利用的协调方面,需兼顾文物长期保存与公众文化需求之间的平衡。游客参观与周边社区活动可能对石窟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而全面封闭管理也可能不利于其文化价值的充分传播与可持续维护。与此同时,数字化保护与展示技术虽为文物活化提供新路径,但也对资金保障与技术支撑提出更高要求。
在管理模式方面,巩义石窟目前主要依托事业单位实施日常管护,运营机制相对单一,资源获取渠道有限。由于地处非核心文旅区域,游客规模与关注度相对有限,其在专业设备配置、人才引进等方面与大型石窟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途径与机制尚未完全畅通,各方协同发力的整体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
从区域协同与资源整合角度看,巩义石窟的系统性资料整理和跨区域联动机制仍有待完善。目前基础资料的整合程度尚不足以支撑深入的文化阐释与创新利用,其在区域文化旅游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巩义石窟虽已纳入省级石窟寺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但在资料的系统性归档、数字化建设和开放共享方面仍处于推进阶段,部分基础性研究成果虽已初步应用于展示实践,但整体支撑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伴随“黄河文化带”与“中原石窟艺术廊道”等省级战略的深入实施,巩义石窟作为重要节点,其与龙门石窟等区域核心资源的联动路径仍在探索中,整体性保护与展示格局正在形成。未来需进一步明确其在区域文化遗产网络中的定位,深化资源整合与协作机制,以全面提升巩义石窟的文化影响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依托河南地域资源禀赋,构建“政府引导、高校支撑、企业运营、社区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破解单一主体管护困境。政府层面履行规划引领与监管职责,划定石窟保护红线,出台《巩义石窟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并设立“以奖代补”资金,激励社会力量参与;高校科研团队发挥专业优势,郑州大学考古学院与巩义石窟研究院合作,组建石窟岩体病害防治专项团队,开展常态化监测与修缮技术研究,为保护提供学术支撑;本地文旅企业通过合规运营,植入地域文化业态,开发石窟主题研学产品;周边社区居民以“文物管家”身份参与日常巡查、民俗讲解,形成“保护有责、受益有份”的良性机制。
借鉴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社区共生”的实践经验,应明确各主体权责,缓解政府管护压力,调动地域力量的积极性。目前,巩义石窟已组建由社区居民、高校志愿者构成的50余人巡查队伍,累计开展巡查百余次,及时排查岩体周边安全隐患,实现文物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双向赋能。
借鉴龙门石窟数字化保护经验,结合巩义石窟石刻遗存特点,构建“监测—评估—预警—干预”的全链条数字化保护体系,实现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的转型。通过高精度三维扫描技术,对帝后礼佛图、飞天造像等核心遗存进行数字化采集,建立完整的数字档案,为修缮复原与学术研究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在石窟区域布设物联网传感器,实时监测温湿度、岩体位移、风化程度等指标,数据同步至河南文物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实现风险提前预警;在展示利用环节,联合本地科技企业开发AR互动导览系统,游客通过手机即可“穿越”回北魏时期,直观感受石窟开凿过程与礼佛场景,破解传统展示形式单一的难题。
巩义石窟联动河南博物院数字团队,将数字化资源融入“数字中原”文化平台,与龙门石窟、云冈石窟的数字资源形成联动,让地域石窟文化突破时空限制,既提升保护的科学性,又拓宽文化传播渠道,实现“保护与传播双赢”。
立足河南文旅文创融合战略,以巩义石窟文化为核心,构建“文化IP+场景体验+地域联动”的活化模式,避免过度商业化与同质化。深度挖掘石窟文化中的北魏皇家元素、飞天艺术符号,联合河南文旅企业开发文创产品,融入豫剧、汴绣等地域技艺,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文化IP;在石窟周边适度打造沉浸式研学基地,开展“石刻技艺体验”“北魏文化研学”等活动,吸引青少年群体参与,让文物文化融入当代生活;联动龙门石窟、白马寺等周边文旅资源,设计“中原石窟艺术之旅”“黄河文化遗产游径”等主题线路,纳入河南精品文旅线路体系,形成地域文旅合力。
参考《唐宫夜宴》“文物+艺术+传播”的活化经验,注重文化内涵与地域特色的结合。目前,巩义石窟已推出“飞天主题”研学产品,联合本地中小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年均接待研学团队超2万人次,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步提升。
打破行政边界限制,以文化脉络为纽带,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业态”的协同治理体系,践行河南“全域文旅”发展理念。在省级层面统筹规划,将巩义石窟纳入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廊道建设,与龙门石窟、少林寺等文物资源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保护利用格局;建立郑州、洛阳两地文旅部门协同机制,实现文物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品牌共建;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中原石窟文化研究中心”,开展跨石窟的学术研究与价值阐释,形成整体性的文化叙事,让零散的文物资源串联成完整的地域文化体系。
通过区域协同,巩义石窟不再是孤立的文化景点,而是中原石窟艺术长廊与黄河文化旅游带的重要节点。目前,“中原石窟艺术之旅”主题线路已纳入河南文旅重点推广项目,带动巩义石窟年接待游客量稳步增长,同时促进地域文化价值的整体提升。
以事业单位为主进行石窟保护利用的模式很难适应文物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的多元需求,巩义石窟在实践中探索多元协同、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区域联动的保护利用模式,强化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研究机构、周边社区等多方协作,积极应用数字化技术加强预防性保护与沉浸式展示。通过完善文物文化治理、健全社区文化荣誉感、实现利益共享、深化科技赋能与区域协作,是巩义石窟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课题,也需要更多地区探索文旅融合发展、保护与利用兼顾的治理经验。在未来发展中,巩义石窟的保护利用仍需要在多个层面持续深化。一是完善文物文化治理体系,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尤其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与知识产权共享制度;二是增强社区文化认同与荣誉感,推动居民由“旁观者”转变为“守护者”与“传承者”;三是构建可持续的利益共享机制,让文物保护成果切实惠及地方发展与民生改善;四是深化科技融合与区域协同,实现资源整合、线路共建与品牌联动。巩义石窟的实践为同类中小型石窟及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路径,也为更多地区探索“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文旅融合治理模式积累了重要经验。
作者:李艳芹,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