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拍演唱会门票,“黄牛”失败2次后不退款……法院判了
更新时间:2025-06-09 10:06 浏览量:2
近期,新津法院审理一起因演唱会门票代拍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为追星族们敲响警钟。
2023年12月,宋某因担心抢不到某知名歌手演唱会门票,委托王某以每张680—700元的价格代拍,共计4张,转账2760元,王某承诺若未抢到票将全额退款。
2024年3月,首次代拍失败后,经协商,宋某改为购买同年6月15日同一歌手贵阳演唱会门票,王某未退还已付款。为赴演唱会,宋某提前购买466元高铁票、预订349.5元酒店。
然而,6月15日演唱会当天,王某告知宋某仍未买到票。宋某要求退还代拍费用及承担出行损失,王某却未兑现承诺,宋某于2025年1月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委托合同关系合法有效,王某未完成委托事项,应退还购票款2760元;宋某因王某违约产生的815.5元出行损失,也应由王某承担。最终,判决王某在生效后五日内向宋某退还2760元,并支付815.5元。
法官提醒
代拍风险重重。代拍者多为个人或“黄牛”,常以虚假承诺诱导付款,票源无保障;交易还易致个人信息泄露。
同时,保留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是维权关键。追星应选择官方正规渠道购票,莫因急切心理让自身权益受损。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