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中上环20地点涂鸦,有前科“艺术家”刑毁赔1.1万!
更新时间:2025-06-24 18:00 浏览量:1
【点新闻报道】有涂鸦刑毁前科、自称为“自由身艺术家”男子,今年1月在中环和上环一带涂鸦“自由”字样金钱符号,被控20项刑事损坏罪。被告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当中12项控罪,余下控罪获撤回。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虽非大肆破坏,但涉及多项控罪,并曾于2023年干犯同类控罪,获判感化后却没珍惜机会,短时间再次犯案,终判监3周、缓刑两年,另须向4名事主赔偿共1.1万元清洁费。
现年42岁的男被告陈劲辉承认案情指,今年1月5日港岛东区有巿民和警员发现两个涉案涂鸦,其后再于中上环18处地方发现相同涂鸦,包括水坑口街行人天桥底的铁门、永乐街干泰隆大厦外的墙身、协基商业大厦外的墙身、金日集团中心外中华燕窝行有限公司的广告板、德辅道西永裕海味外的墙身、文咸东街酒宗楼上辉鲜果的墙身、禧利街麦全记工程公司的围板、皇后大道中骏业钢铁闸工程公司的墙身、皇后大道中12号外报纸档的帐蓬、禧利街生记清汤牛腩面家外的墙身及文咸东街89号至93号外的一个电箱。
由于陈劲辉除本案外,另涉于2023年在葵涌广场地下Him Noodle的玻璃窗、及区内交通灯控制器及交通标志板作出相同涂鸦,早前被控3项刑事损坏罪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他续须还押至7月3日候讯。